陈中华;医院医生法院律师,应该先服务后收费
当前,中国的医院医生和法院律师都是先收费后服务,病人虽然有医保,但不是人人都有医保也不是什么药都能报销的,冤人诉讼费虽然可以缓交减交,但鉴定费律师费都是要先交的。导致好多有病的人和有冤的人,看不起病打不起官司。造成恶性循环;
病人病越来越重越没有体力工作挣钱,就更没有钱去医院找医生治疗,医院医生也挣不到病人的钱。如果医院医生先给病人病治好了,病人就有体力去工作挣钱,病人也就有钱了,病人有钱了就有钱支付医药费了。这样一来,不但病人病能早好,而且医院医生也能挣到钱。
冤人冤越沉越没有钱请律师去法院打官司,冤人沉冤不雪就一身心去雪冤,就工作不了也挣不了钱,就更没钱打官司,法院律师也挣不到钱。若法院和律师能给冤人先服务后收费,冤人的沉冤能雪,冤雪了就有钱了,有钱了就可以交给法院律师服务费了。这样一来,不但冤人的冤能早雪,而且法院律师也能挣到钱。
希望中国全国的医院医生和法院律师向中国国际医药研究院和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学习,先为病人冤人服务后再收费。这样的理念和政策,不但能解决病人冤人看不起病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而且还能解除病人怕花钱及无钱治不了病和冤人怕花钱及无钱打不胜官司的后顾之忧。从呼格、聂树斌、佘祥林、赵作海的四大冤案结果中看,沉冤得雪得到赔偿后对律师和正义的人之报答,完全证明医院医生和法院律师的先服务后收费之理念政策可行。
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