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严惩造假官员,整治扶贫乱象

陈中华;严惩造假官员,整治扶贫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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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年前,人民的好干部焦裕禄为了解基层情况,走进了一户贫困家庭的大门,当他握着失明老大娘的手,听到旁边老大爷“你是谁”的疑问时,给出了一个让人铭记至今的回答:“我是您的儿子”。

50多年过去了,在中部某县的一位贫困老人家中,这一幕再次上演,“人民的儿子”却变了味。在近日的脱贫工作国家省际交叉考核中,一名年轻干部为了避免“露馅儿”,主动“潜伏”到贫困户家里“装儿子”,想替贫困户回答问题,以此蒙混过关。

这场发生在贫困县考核中的闹剧,给“人民的儿子”蒙上了一层灰。为什么一场扶贫工作考核,让本来应该如“亲儿子”一般的官员,成了为欺瞒上级无所不用其极的“假儿子”?

问题的根源,就是“脱贫”这面大旗背后的利益关系。脱贫工作对干部最直接的影响,当然非考核与升迁莫属。对工作在贫困地区的不少干部而言,脱贫工作成绩是衡量他们是否称职的标准。通过“假装脱贫”来欺骗检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表现。

脱贫工作也牵动着另外一项利益,那就是国家与各省的扶贫资金与扶贫政策。在投资、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许多地方也设置了各种对贫困县的优惠政策。“贫困”这顶看上去寒酸的帽子竟然有了巨大的“含金量”——一些贫困地区的主政者不仅不着急脱贫摘帽,反而想方设法地留住“贫困”这顶“金帽子”,甚至不惜造假。在这种现象最严重的时候,还闹出过“百强县中出现贫困县”的笑话。

考核压力和扶贫政策,在一正一反两个方面同时撕扯着扶贫事业,给这项事业染上了太多扶贫以外的色彩。正因如此,才会有一幕又一幕的造假闹剧反复在脱贫扶贫的舞台上演。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不要说让一些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官员扮演一回“假儿子”了,就算让他们彻底抛弃诚信与尊严都有可能。

为了扶贫工作造假、撒谎并非什么新鲜事。过去几年之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真贫困,假脱贫”上,有国家级重点扶贫县曾经以超过30倍的比例虚报该县的招商引资金额,把一个总投资不超过300万元的项目“吹”成了投资超过1亿元的大项目;另一个贫困县的领导,为了让上级考察时看到自己的扶贫成绩,竟然派一些小学生披着装化肥用的白塑料袋,趴在领导路过的山坡上“装羊”。在“假贫困,真脱贫”上,则出现过某省四个乡镇私刻公章,伪造贫困事实套取400万元扶贫资金,以及某地在获得“小康县”成就多年之后,竟然因为重获“贫困”头衔而敲锣打鼓放鞭炮庆祝的奇事。

扶贫造假只是揭开扶贫背后乱象的一角,而挪用、贪污、占用扶贫款依然是近年来扶贫过程中频繁出现的现象。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介绍,仅2013年到2015年5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人数的22%。

2014年海南省审计厅对三沙市以外的18个市县,从2011年至2013年扶贫资金中的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费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9749亿元。审计发现,在扶贫物资采购、发放、管理费用使用等方面均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据海南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审计发现扶贫资金使用存弄虚作假、违规招投标,虚假询价、人为抬高采购底价,供货来源不正、低劣产品用于扶贫物资,层层截留私分,虚报脱贫人数等问题。

据海南审计披露,通过弄虚作假,为内定投标人“量身订做”标书成为不法分子惯用伎俩。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海南省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方敏利用职务之便,在橡胶苗采购招标中故意设置苛刻条件,造成3次流标后,降低条件以邀标形式使其胞弟符方雄公司高价中标,共同非法占有扶贫橡胶苗资金270万余元。

据统计,67%的扶贫主要物资采购价格平均高于当期市场价格的30%,有的甚至是市场价的2.6倍。审计还称,层层截留私分和违规挤占挪用现象严重。海南此次审计抽查17个市县发现,发放的扶贫物资2998万元,仅有889万元发放给了扶贫对象,约占30%。海南琼海、万宁、定安等3市县将采购来的24.3万元物资,又当作扶贫物资发还给供应商,个人从中渔利;部分村“两委”干部私用分配权,谋取扶贫物资占到30%以上。

而且,海南省16个市县违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用313万元,其中用于接待费支出154.04万元。贵州省审计厅也对贵州20个县2011年至2013年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20个县存在虚报冒领、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达7.6亿元。

扶贫资金在从上到下的拨付、使用流程上尚存诸多不规范、不成熟之处,在监管上存在诸多盲区,这是乱象出现的症结所在。一名官员也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一些贫困地区,一些产业扶贫项目往往成为当地一些官员敛财的手段,“通过项目招标私下内定的方式敛财,甚至出现官商勾结,共同来侵吞当地老百姓的利益,致使一些地方进入‘越扶越贫’的怪圈,一些官员根本就不希望你脱贫。”上述官员表示。

现实中这种现象也并不少见。国家级贫困县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的一名检察干部介绍,原副县长邓明甲在乡镇任职时操控招投标敛财,投资300万元的“小项目”,他一人吃掉50万元回扣。该县投资4500多万元的平阳坝河堤工程,建成后不到2个月就被冲垮。“是完完全全的串标、围标、卖标,豆腐渣工程。”这名检察干部说。

为了制止这股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歪风邪气,许多地方都召开专门的会议,主流媒体也不止一次发表过专题文章,斥责各种造假行为。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仅靠会议和舆论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严惩造假官员,并从制度层面重新审视现有的扶贫体系,消除现行体制“盲区”,使得造假不再有利可图,从而釜底抽薪,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让实事求是的思想深入人心,如此才能让“人民的儿子”这种精神回到人民的身边,让“假儿子”们无所遁形。另外,财务公开是治理扶贫资金问题最好的药方。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保证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力度,引入第三方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扶贫对象成为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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