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

陈中华;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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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2014-02-25新华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的不让人民越级上访,我认为国家信访局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目前,中国的官员不是由人民选举的,是上级安排的,造成只有上级才能管下级的制度,人民有冤时,没有上级的督促,是根本得不到解决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看似是维持秩序,实则是给民告官等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分明是在打压告状,是‘恶官’的保护圣旨。人民向上级告不了,你又怎么“追责”?更管不了官场‘抱团’腐败。不能越级上访,何来的上访?是把人往死里逼,是把人往反里逼。

   

   不支持、不接待越级上访;这个文件是对人民群众的亵渎,是自我否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自搧耳光,是一个政党,一个政府自掘坟墓的体现。文件大言不惭的说要创新群众工作,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可如果能在基层解决的问题谁要花钱拼命告御状。这些年的维稳难道不是越维越乱吗?望高层不要忘了为人民服务的承诺,不要怕群众,不要自掘坟墓。

   

   作为人民的政府,理应“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遗憾的是,有些地方不为人民服务也就罢了,更是人为设置民意诉求的“堰塞湖”,堵塞民意。正是这种压制和不作为,乱作为,把问题堆积发酵,最后造成矛盾激化。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让权力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让每个公民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畅通,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不让人民越级上访,我认为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

   

   目前,中国的官员不是由人民选举的,是上级安排的,造成只有上级才能管下级的制度,人民有冤时,没有上级的督促,是根本得不到解决的。

   

   我认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看似是维持秩序,实则是给民告官等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分明是在打压告状,是‘恶官’的保护圣旨。民向上级告不了,你又怎么“追责”?更管不了官场‘抱团’腐败。不能越级上访,何来的上访?是把人往死里逼,是把人往反里逼。

   

   不支持、不接待越级上访;这个文件是对人民群众的亵渎,是自我否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自搧耳光,是一个政党,一个政府自掘坟墓的体现。文件大言不惭的说要创新群众工作,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可如果能在基层解决的问题谁要花钱拼命告御状。这些年的维稳难道不是越维越乱吗?望高层不要忘了为人民服务的承诺,不要怕群众,不要自掘坟墓。

   

   强权压制上访,必定激化矛盾,北理工研究生郭大军的母亲赵梅福来北京看望儿子,却被当地兰州警方遣送回老家,家里接到她被劳教一年的处罚通知书,只因她有20多年上访的“黑底儿”。郭大军通过发微博的方式希望母亲能尽快回家。“只要妈妈平安回来就好,我养着她在北京好好过日子。”这一次,郭妈妈能平安回家吗?(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不知道赵梅福“违规上访”的根据何在,但知道《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有控告、申诉、举报的权利,也就是说,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为法律所保障。即使赵梅福过去有过有“违规上访”旧账也不能如今一起算,剥夺母亲进京看儿子的权利。据称,此次劳教是继续执行2010年的决定,而与其11月期间在北京的行为无关。赵梅福2007年和2008年“违规上访”2010年的劳教决定,如今已经过了失效期又拿出来“继续执行”,显然是违反法律程序的。

   

   如今在一些地方,群众的合法上访被当成不稳定因素的代名词,“上访”俨然是与破坏捣乱相提并论的。“上访”被妖魔化的背后,其实是一些部门对民众权利的漠视,继而对民众意见表达和利益诉求的恐惧。往往以维稳的名义,对上访者实施打击报复,编个理由实施处罚。

   

   对于信访者,法学界曾经以“二八定律”看待,认为80%以上的上访者是有道理的。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林也建议,对于群众信访的基本态度就是:有理推定,即认定群众信访是有道理的。曾经的上访者如今却时时受到监控,这是典型的“上访过敏性反应”。

   

   作为人民的政府,理应“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遗憾的是,有些地方不为人民服务也就罢了,更是人为设置民意诉求的“堰塞湖”,堵塞民意。正是这种压制和不作为,乱作为,把问题堆积发酵,最后造成矛盾激化。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让权力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让每个公民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畅通,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

   

   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基层政府应身体力行“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践踏法律,依靠强权压制上访,都可能激化矛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劳教去北京看望儿子的母亲,这样做法实在太离谱。唯一能够解释的是,公权力没有受到任何的监督制约,就会产生乱来。为了所谓的“维稳政绩”,可以任意曲解法律,创设罪名,“跨省追捕”,看望儿子也被当成上访的不安定因素而受到劳教处罚的胡来。

   

   (北京综合讯)北京首都机场昨天傍晚发生一起爆炸事件,一名残疾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令航站楼一度局部封闭。

   

   据中新社报道,昨天傍晚6时24分,一名乘坐轮椅的男子在3号航站楼国际到达厅B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后被送医救治。《南方都市报》说,爆炸导致男子左手臂截肢,警方也有人员受伤。

   

   爆炸发生后,现场网民通过微博发布照片披露,事发前该男子高举一个疑似爆炸物的白色包裹,大喊大叫吸引周围人注意,并在保安赶到后引燃爆炸物。

   

   这起爆炸事件导致现场烟雾弥漫,到达大厅被封闭约一个半小时。北京首都机场官方微博在晚间8点12分宣布,事发现场秩序已恢复正常。机场客服人员表示,机场航班进出未受影响。

   

   新华社随后发布消息称,警方初步核实,自爆男子名叫冀中星,1979年生,山东菏泽人,“因有意见诉求,在现场发放传单被阻拦,随即便引爆自制爆炸装置”。

   

   中国网民随即通过搜索发现,冀中星在个人博客中记载,自己曾在广州东莞打工多年,2005年骑摩托车载客途中,被当地治安队员巡逻查车,并无故遭对方暴力殴打,身体多处受重伤致完全瘫痪,并丧失劳动能力。此后他多次上访未果,下半身已形成溃烂,还欠了10多万元人民币(约2万多新元)的外债。

   

   不少网民联想到,冀中星与厦门公交车纵火案肇事者陈水总一样,都是在走投无路时诉诸极端手段。有人发问:“没被引爆的‘定时炸弹’还有多少?”

   

   《报告》中称,2005年6月28日凌晨3时,冀中星曾在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受伤。经调查,冀中星于当日凌晨2时40分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途中因害怕警察查车,与厚街新塘村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倒地受伤。当时,冀中星认为其受伤是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就自己与厚街镇新塘村委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8266.99元。

   

   “2007年7月26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的举证不足,事实不符,驳回了冀中星的诉求,判其败诉。之后冀中星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进行审理。”《报告》称,经审理,2008年1月3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冀中星虽然存在伤残的情况,但是冀中星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实其所受的伤残是因新塘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故对于冀中星要求新塘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6374元,由上诉人冀中星负担。经冀中星申请,本院同意其免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随后,冀中星进行了上访《报告》称,2009年9月,冀中星进京到中央政法委上访,中央政法委转交东莞市政法委办理,市委政法委将该案转市公安局办理。据悉,经过东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核实,冀中星及其家人信访记录共有三次:一是2005年7月8日到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二是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三是2013年7月17日,东莞市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冀中星在国家信访局网上的投诉信。是否有到省上访的情况,需省信访局核查才能获悉。

   

   从以上看,冀中星是位遵纪守法的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时,先走法律程序,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8266.99元。得不到支持后,先从下厚街镇公安分局后,再到上中央政法委和国家信访局上访。中央政法委和国家信访局犯官僚,自己不去查处,批转到当地查处,走投无路的冀中星只好到首都机场发传单,在他连传单都不能发时,只好引爆自制爆炸装置,当他要自杀时,还大喊大叫周围人注意后才引燃爆炸物。这样遵纪守法的人,却遭到这样的结果,完全是中央官僚主义造成的。

   

   官僚主义:“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领导作风。如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 官僚主义容易带来社会不满情绪累积,不安定因素增加,进而危害社会稳定;极端情况下,将带来革命;自改革开放以来,使得官僚主义再度成为党和人民的大敌,成为中国社会的大敌,破坏了党的品牌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已经严重威胁到中国社会的稳定、威胁到党的执政地位。

   

   另外;一个高层领导若看不到听不到人民的状况与一个眼瞎耳聋的人无异,下面人干什么都不知道,对中央领导人十分不利,就有被架空的危险。

   

   党和政府设立各级信访机构的目的,是为了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应"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信访问题作为现实的民生问题,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更加积极地回应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更加主动地解决好群众的现实困难,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普通群众。

   

   应当指出,这些年来信访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各级信访部门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贡献。但是,由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机制暴露出的弊端,

   

   2011年5月26日上午9时左右,江西抚州市检察院、区政府大楼和区药监局大楼,接连三声巨响,一起连环爆炸案发生了。据报道,目前为止,仅有6人受伤,3人死亡的消息,一辆桑塔纳轿车被炸毁。这起连环爆炸案,是令人触目惊心的,2010年12月25日,钱会云死了,据说是死于普通车祸,但大多数民众都认为是死于暗杀谋害。2011年5月26日,钱明奇死了,据说是死于恐怖袭击,但大多数民众都认为是死于正义反抗。他们两个人身上有太多的共同点,他们两个人都属于长期上访者:钱会云上访6年,钱明奇上访10年;钱会云因强征上访,钱明奇因强征上访;钱云会为集体上访,钱明奇为个人上访。他们两个人的事件都具有轰动性,两个人都是非正常死亡,两人都用死来为他们的上访画上了一个并不算完的句号和一个鲜红的感叹号。钱明奇的死是有准备的:钱明奇在微博上说,他以前没有做唐福珍、汪加正,今天也不愿做钱会云和徐武,他就想做董存瑞。钱会云的死是防不胜防的:钱会云明知他们会有所行动,也采取了许多防身措施,如不在家里睡觉、戴特殊功能手表等,但仍没能幸免于难。

   

   目前信访局发函交办的信件,一般直接转交给有权处理机关,只要有权处理机关在接信后能给发函信访局一个问题处理的报告,信访局则视同问题已经处理。至于是否处理到位,信访局无暇过问。信访局有权对处理机关的调查过程、调查处理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等进行跟踪核实,但这个权力几乎被荒废。这样一来,办信工作就变成了简单的收发信件工作,显然与人民群众对办信工作的要求不符。流程图:信访人—国家信访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县信访局—被投诉部门(没解决)被投诉部门编造一份假的说明材料给信访部门,这事就算解决了,天下和谐。

   

   现行信访制度最大的问题就是信访部门没有实际权力,结果必然沦为收发室和中转站,告状的信回到被告手中,各地的信访局都是隶属于当地党政的领导下,与本级政府的各部门都是平级单位,而且信访局对违规办理信访案件的部门只有转办权和督办权,而对违规人员没有直接处理权。信访事项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以信访局在办理同级的信访事项时实际只起到了一个“收发室”的作用。信访工作只是“来信转转,来访谈谈”一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大多是在地方上冤屈没有得到解决的,如果在当地能得到解决,谁愿意千里条条来北京诉冤。国家信访局若不直接查处上访案件,地方官也不把国家信访局放在眼里,各地方官员心理就有天高皇帝远的思维,总想着,你告到中央去也得转回来当地查处,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说,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

   

   古人上访既不非法也不违法,男人不用担心被打断腿,女人不用担心被强奸,男女均不用担心被送入精神病院,当然更用不着担心被拘留、被拦截、被恐吓、被追捕,只要备足盘缠,到达衙门口击鼓鸣冤,官员就得放下手中公务升堂受理,不敢有丝毫怠慢。古代官员注重为官声誉,又大多秉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不敢胡来,为卸任告老还乡计,至少在家乡父老乡亲面前不敢随意耀武扬威,权力也非常有限,至少无权随意拘禁访民。河南一农民欲用乡长茶杯喝水被拘7天,福建一妇女向市委书记下跪喊冤被拘9天,大批群众到辽宁省庄河市政府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要求市长出面接待但遭拒,于是在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河南内乡法院尽然在门口悬挂标语:上访一次拘留、上访二次劳教、上访三次判刑,《深圳明确14种“非正常上访”禁止到中南海天安门》。

   

   现在的中国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放任各地警察和官员在中国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你说老百姓到何处说理?在这样的情况,社会的自卫不可避免。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

   

   今天中国部分底层民众在维护自身权益时的激进化和极端化倾向,实际上和素质关系不大。它的根源是不同社会群体为自己争取利益的能力严重失衡。一方面目前正式的社会表达渠道还很不顺畅,弱势人群的表达权受到极大限制;另一方面,强势利益群体已经构成实质上的利益集团。他们有能力利用各种资源、影响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因而其利益不但得到制度性的保障,而且在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的激励下被放大。事实上,弱势群体在采取自焚、跳楼、刺杀等极端方法之前,往往已经奔走呼号了很久,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极端的维权方式只不过是被逼无奈之下,弱者绝望的反抗而已。

   

   我建议;

   

   1.中央高层官员,特别是中央常委应向古时明君学习,每月应乔装打扮出巡一次,在目前科技这么发达的情况下应该不难办的,只有喑访才能得真情,现在领导出来调查,往往是当地先安排好了,警察清场, 警车开道,这样不但得不到真实情况还失去民心。

   

   2.各级党和政府领导人向社会公众公布联系电话,规定每天17点至18点接听人民来电,使有冤屈的人民群众有冤有处诉,如果全国人民都知道国家主席的电话,或国家主席每周能安排一天时间亲自接待人民来访,我敢保证哪一级党和政府都不敢有天高皇帝远的思想,都不敢有官僚主义思想,都不敢不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都不敢说你告到中央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

   

   3.应该给国家信访局更大的权力。或让信访局把上访案件转交中纪委和监察部与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直接查处,这样才能使人民的冤屈得以彻底解决。也能使各地官员不会有天高皇帝远的思维,及时查处冤假错案,以后来北京上访的人就会越来越少,否则,会越积越多。永远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希望中纪委和监察部与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不要犯官僚主义,不要把案件转回当地查处。要负起责任直接查处,为党解忧为国维稳为民作主。

   

   4.各级党和政府领导人接诉后,要直接或派人去查处。也可以成立几个真正有权的巡查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组成.不定时.不打招呼地到全国各地明查暗访.并有权直接查处各地各类党政官员的违纪犯法案件.此举一能克服各地党政官员天高皇帝远的思想.二能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三还能体现中央的权威.这个钦差大臣之制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从古到今.好多大案要案,冤假错案.大都是钦差大臣出来才得以解决的.巡查组到地方时,要先暗访几天,然后通过各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暂驻地址.电话.方便举报人举报.这样也就是真正人民监督官员。上级监督下级才是真正的监督,巡查组有效解决了党内存在的“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不敢”的问题,无权的人民群众监督有何用?人民借中央的权力监督党政干部行为,中央使用人民的力量监督党政干部行为,才能真正强有力监督地方党政干部的。决不能犯官僚主义当中转站,若人手不够,可以多招聘人员。不要以任何借口转交到当地让当地自行查处,如果在当地能得到解决,谁愿意冒着被打断腿,被强奸,被送入精神病院,被拘留、被拦截、被恐吓、被追捕的风险千里条条来北京诉冤。

   

   也许有人认为;国家主席是管国家大事的,也没精力和时间去管老百姓的小事,我认为;往往大事是都是从小事引发的,起初会有大量的工作量的,只要能坚持这样的制度,以后就不会出现人民有冤屈的事的,就是出现了,当地党和政府也会及时解决的,谁也不想让上面知道自已无能。

   

   古时有人说北上匈奴伸冤告状,现在要人说南下台湾伸冤告状?

   

   古人上访既不非法也不违法,男人不用担心被打断腿,女人不用担心被强奸,男女均不用担心被送入精神病院,当然更用不着担心被拘留、被拦截、被恐吓、被追捕,只要备足盘缠,到达衙门口击鼓鸣冤,官员就得放下手中公务升堂受理,不敢有丝毫怠慢。古代官员注重为官声誉,又大多秉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不敢胡来,为卸任告老还乡计,至少在家乡父老乡亲面前不敢随意耀武扬威,权力也非常有限,至少无权随意拘禁访民。河南一农民欲用乡长茶杯喝水被拘7天,福建一妇女向市委书记下跪喊冤被拘9天,

   

   “各位与那些昏官有什么亲,又与那些来告状的人有什么仇?”说这句话的是东汉顺帝时的尚书仆射虞诩。这个职务相当于副总理,虞诩身居如此高位,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确实难能可贵。更可贵的是,他居然为一介访民当面纠正皇帝圣旨。当时,宁阳县的一位秘书(主簿)为了替县令伸冤,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告御状。这位秘书连续递了上百次奏章,竟然始终无人问津,一搁就是六七年。该秘书不得已最后上书给顺帝,言辞至为激烈:“臣是陛下的儿子,陛下是臣的父亲。臣连续上了数百次奏章,竟然无一受理,难道让臣北上到匈奴单于那里去伸冤告状吗?”这封信顺帝倒是看到了,龙颜大怒,后果很严重。尚书们根据顺帝的意思,判宁阳县主簿为大逆之罪,按律当处以死刑。时任尚书仆射的虞诩在顺帝面前据理力争:“宁阳县主簿所申诉的,是他上司的冤屈;他一连上了数百次奏章都没有送到陛下的手里,这是相关部门的过失。”听罢虞诩的话,顺帝认为言之有理,下令赦免了这位主簿的死罪。事后,虞诩责问尚书们说:“小民有冤屈,费尽千辛万苦,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告御状,却不被受理,这难道是我们做臣子们的道义吗?各位与那些昏官有什么亲,又与那些来告状的人有什么仇?”


   现在的中国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放任各地警察和官员在中国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送安元鼎公司非法关押,你说老百姓到何处说理?古时有人说北上匈奴伸冤告状,难道现在要人说南下台湾伸冤告状吗?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必须要吸取中国国民党和民进党的教训,珍借来之不易的政权,要全心全意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时刻关心人民疾苦,决不能犯官僚主义,更不能腐败,对官僚腐败的党政干部,一定要严惩,决不能手软,对人民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解决,决不能拖拉不管。得民心得天下,要取得民心,才能巩固自己长期执政的领导地位。


   另外,我认为;中共应该领导人民选举官员,把执政权撑握好,把行政权交给各党派和无党派有序去竞争,中共不会失去执政权的。我建议中共只担任各级人大领导人,领导人民选举行政司法官员,各级行政司法候选官员可以由各党派和无党派组成。这样做与党政分开一样,官员干好了是中共的功劳,干不好了与中共无关,因是人民自已选的,人民不会怨中共的,这样对国家和人民及共产党都有好处。

   

   放眼当今天社会,凡有利于官员升官发财捞好处的法律法规、建议政策,很快就通过并能超常规执行;凡不利于官员升官发财捞好处的法律法规、建议政策,那是“重于泰山” 万推不动。如:三公消费问题、“裸官”问题、行业垄断问题、贪官重罪轻判问题、问题官员复出问题,至今政府、人大未有任何反应,而各级官员全都沉默无语。中央制定的一些反腐倡廉规定,又被地方政府部门层层抵制、层层否决,而形同虚设。究其原因:

   

   其一、目前我国各级人大政协代表都是由权贵富贾组成,平民百姓很难成为其中一份子,即使有几个平民代表,那也是个聋子耳朵 “摆设” 。而三公消费、“裸官”、行业垄断问题、贪官重罪轻判、问题官员复出等都是“官员的特产” ,平民百姓是没有资格粘得上边的。 如果人大制定法律法规对这些“官员特产” 进行制裁,那不是官员自己与自己过不去吗!

   

   其二、各级政府主要官员、行业巨头大腕、富商头人,其本身就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人大会时他们是人大代表,开政协会时他们是富贾代表,他们“既当运动员、又调解员、再当裁判员”,至于他们的言行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人大富贾恐怕连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

   

   其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各种利益驱动、各种诱因渗透,已经让很多官员跳进了“大海里”,有的只是“湿了脚”,有的“湿了半身”,有的已经在“大海里畅游”,还有很多官家已经学会了“潜泳 、裸泳”。这些官员什么时候能上岸,那就要看纪委、监察部门什么时候睡醒过来了!

   

   其四、官员们捞也捞了、贪也贪了,现在让官员们自己去揭穿自己的西洋镜,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其五、现在一些官员的处事原则: “一切为权是从,一切为钱效命” ;他们的人生观: 就是为了荣华才活着,为了权势在拼搏,为了金钱而奋斗!他们忘记了党和国家的培养,忘记了人民的重托,成为了骑在人民头上的寄生虫。

   

   其六、当今贪腐势力已经是上下联贯、左右横通,形成了官商利益链!他们以发展经济稳定大局为借口、拿政策法律当护身符、千方百计抵制中央反腐政策的实施,压制民众的呼声,成了一些地方腐败势力与黑社会的保护神!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要为老百姓维权,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维稳,维权是维稳的基础,为官者为民好,就是为党国好。得民心者得天下,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各级官员一定要全心全意无私不贪地为民服务为党增光。党中央国务院一定要知道,任何官员伤害老百姓就是等于伤害党的政权之逻辑,中央政府务必意识到:建立严格的信访制度、畅通群众上访渠道,是惩治腐败、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必要措施。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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