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铲除各种黑恶势力,关键要铲除保护伞

陈中华:铲除各种黑恶势力,关键要铲除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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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集中力量重点打击黑恶势力和犯罪团伙,是一场关系到社会治安的严肃的重大行动。而社会治安的安全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这场行动的成败,意义深远,关系重大,影响巨大,不可轻视。

总结几年来“打黑除恶”的基本经验,可以清楚地看到:“深挖和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是打黑除恶的关键,‘保护伞’不挖出来,黑恶势力就除不了。”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与“保护伞”的关系是一种相互利用、狼狈为奸的利益同盟。像重庆市的打黑行动,就揪出了有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原市司法局局长文强等10名厅级官员、县级官员20人,涉案政法干警29人。

政法系统内涉黑涉恶问题比较突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一些基层组织和执法机关工作涣散,使乡村恶霸有机会干扰操纵基层选举,把自己势力内的人安插为村支书或县级干部,不仅弱化了党的领导,还会使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正义难以得到伸张。“黑社会集团背后的保护伞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使民众对政府失去信心。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刑事犯罪高发,社会矛盾凸显。发展起来以后的新问题新矛盾还很多很多。就是在发展过程中,少数政法干部经不住市场经济的诱惑和糖衣炮弹的攻击,腐化堕落,容易被犯罪分子拉拢腐蚀,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政法机关和干部本来是保护人民的反而变成去保护黑恶势力了!
      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通过金钱贿赂、感情联络、跑官要官、美色引诱和威逼就范等方法寻找“保护伞”;“保护伞”则通过消极放任、袒护包庇、避重就轻、相互勾结和滥施影响等方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庇护。树倒猢狲散,打掉保护伞,是打黑成败的关键所在。

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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