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根本保障

陈中华: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根本保障

   公正司法,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公正司法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司法作为解决纷争、判明是非曲直的方式,必然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司法公正就是指司法机关对纷争的解决所体现出来的对公平正义原则的符合性,它包括司法活动的结果和过程都要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
   
   近日,在路上遇到年过七旬的亲戚张老太摔倒,张先生好心将老人扶起,还将其背回家并送往医院,垫付了检查费用。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老人伤愈出院后,却一纸诉状将扶人者告上法庭,称被他家的羊撞了,索赔3万多元。15日,记者从四川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二审认定,张老太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其主张,驳回其诉讼请求,张先生不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案中,张老太应就其被张先生家的羊撞伤一事承担举证责任。而正如一审法院所认为的,张老太提供的证据虽能证明其受伤后住院治疗及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但却不能证明其伤情是被张先生家的羊撞所致。“在几名证人中,除了一人,其余几人均是张老太的亲戚,有利害关系。”且几人均证实未看到张老太受伤的经过,只是听说是张先生家的羊将张老太撞倒了。
   
   此外,一审法院找到了张老太入院时的一份病情自述书,上面显示:“入院前2小时在家行走时不慎摔倒。”一审法院综合以上因素,判决驳回张老太的诉讼请求。尽管张老太上诉称,其在医院自述为自己不慎摔倒,是因为她与张先生系亲戚关系,这样说是为了减少张先生的经济损失,但是正如二审法院所指出的,张老太上诉提交的证据,依然不能证明其是被张先生饲养的羊撞伤,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些年来,类似张老太告张先生这样的案件时有发生,其中部分案件原告败诉,部分案件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支持。而部分此类案件所以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关法院未能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能做到切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案,而是更多地通过“逻辑推理”与主观揣测,对案件作出判决。其中,数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即是典型。
   
   正如人们所常说的,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底线。如果一个人做好事反遭诬陷,在诉讼中承担不利后果,不单会损害做好事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更会导致许多人不敢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从而阻碍见义勇为社会道德风尚得到弘扬。从这个意义来说,发生在四川攀枝花的该起案件应当判例,供各地各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借鉴。人们期待更多的法院能够像此案审理法院一样,在此类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做出公正判决,切实维护做好事者的权益,并促进见义勇为道德风尚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弘扬。
   
   当然,司法公平不仅要从制度上规范和完善,更离不开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任何的腐烂,都是缺乏阳光照射的结果。在司法公正的进程中,透明公开,就如同一缕正义的阳光,可以清除一切腐败和暗箱操作,不仅能打消群众的疑团,更能赢得正义的掌声。我们期待,进入深水区的司法改革,能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促进和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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