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网络自由,以法为界

陈中华;网络自由,以法为界
   
   我认为;任何自由都是有条件、有限制的,都与法律、责任密切相连,也就是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自由意味着责任。正如权利和义务始终对等一样,言论自由与遵守法律同样不能分割。也就是说,对自由不能理解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而同样是有条件的、有责任的,既受到法律保护,又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中国一直受到西方政治价值观的渗透,稍有不慎将很有可能导致人民内部的混乱和社会秩序的失控。因此,网络自由,以法为界。
   
   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于在浙江省乌镇开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主旨演讲,阐述了互联网治理应坚持的四大原则,并进而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共同体的5点主张。 国家主席首次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很好地证明了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所受到的重视和地位。而与会嘉宾的人数和分量——2000多名中外嘉宾,包括多位外国领导人、近50位外国部长级官员——则证明了“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名副其实。这个大会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在互联网领域将发挥不容忽视的影响。
   
   两年多以前,一个叫斯诺登的美国雇员石破天惊地披露了美国国家安全局秘密实施的旨在监控公众隐私的“棱镜”计划。当时奥巴马为“棱镜”辩护的那句话令人记忆犹新:“你不能在拥有100%安全的情况下同时拥有100%隐私、100%便利。”事实上,由于世界主要技术公司的总部都在美国,美国政府可能接触到世界的大部分数据,使用互联网的各国公民的隐私都有可能被“棱镜”窃取。也正是在那个时候起,在社交网络上,网络安全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网络主权”也因此成为该领域最富有争议的问题之一。
   
   中国网民数量早已跃居世界第一,中文互联网也成为备受关注的舆论场。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每天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逾2.5亿))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可是近年来,很多人在社交网络上肆无忌惮地骂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成了一种怪现象。他们引用宪法第三十五条强调言论自由,一厢情愿地把这种自由绝对化,完全忘记了宪法第五十一条已然规定了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侵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利。在任何国家,言论自由都以法律为边界,根本不存在没有限制的自由,也没有无法无天的网络世界。
   
   我认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因网络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国家安全概念必须增加网络技术、信息内容和网络战略的安全。棱镜门事件提醒我们,数据离境给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个人隐私带来的潜在威胁,国家应考虑数据本地化策略。据调查,各国立法中采用的数据本地化主要包括限制数据离境、进行数据传输安全评估、要求数据中心建在境内、对数据离境征税等方式。相比较而言,中国的网络立法已严重滞后。法治社会的千里之行,离不开网络立法方面的跬步。
   
   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重新界定寻衅滋事罪,这两年审理了不少通过互联网实施的“寻衅滋事”案件。有些网民对此不解,认为网络空间不属于“公共场所”。但在网络空间散布违法或侵权言论,实际上比行为人在传统公共场所贴“大字报”造成的危害还要大,如果不予以追究,网络岂不成了法外之地?网络秩序若不属于“公共秩序”,岂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网络制造比现实社会中更为严重的扰乱社会秩序效果?“秦火火”们可以通过成千上万的谣言,把网络搅得天翻地覆,从而对现实生活中的你我造成严重伤害。网络不应该成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伞。
   
   通过社交网络发布一些涉及煽动颠覆政权、分裂国家、危害国防利益或者恐怖主义的信息,其实在任何国家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中国互联网上,这种人却总被某些公知追捧为反体制的英雄,甚至被贴上“因言获罪”的悲情标签。他们希望国家给他们危害国家的自由,这不是很奇怪的逻辑吗?公知们推崇的新加坡,早已将上百个政治性网站列入禁访者清单,受到管制的国内网站禁止出现涉及“反政府和影响民众信心”“煽动种族和宗教仇恨、歧视”“危害公共安全和国防”等内容。在马来西亚,利用互联网散播谣言或发布不正确消息者,除罚款外还可判处最高3年徒刑。
   
   2014年11月1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新法可以俗称“新国家安全法”,第一次提出国家要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个“网络空间主权”就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延伸和反映,是国家安全战略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当然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我国有权对境内的互联网通过立法、司法进行管理,这是不容置疑的底线。
   
   网络主权问题已经到了不能回避,必须直面的时候了。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首份《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提出了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这是在向世界宣示。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传播含有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作为法律人,应该非常清醒地意识到这些言论自由的边界,意识到国家维护网络主权的决心。那么,最近在社交网络上被公知们悲情炒作的某著名律师的寻衅滋事、煽动民族仇恨案,就不难理解了。


   正当中国人忙着为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做最后筹备之时,西方媒体又开始炒作所谓“局域网”论,攻击“网络主权”。表面上看是对中国互联网管理政策的不满,为所谓“网络自由”代言,实际因素却很复杂。
   
   网络空间有没有主权早有定论。从法理层面来看,2003年由联合国提议召开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早就对“制定与互联网相关的公共政策属于一国主权范围”有了明确的说法。2015年7月,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代表组成的“联合国信息安全专家组”发布报告称,尊重各国在网络空间的主权。从现实层面来看,各国都在行使网络主权,促进网络基础设施发展,保护网络安全是各国政府的共识。各种网络相关的公共政策、立法都是国家网络主权的自然组成。如果再往深处看,组成网络空间的基础设施、数据和用户都有明确的主权属性,如何能对网络主权进行指责?
   
   很多西方国家负责网络事务的官员或是研究网络空间的学者在私下都认可网络主权的说法,但是鉴于西方媒体强大的话语权而不敢公开提倡网络主权。有一些好心的官员和学者还善意提醒,你们可以说国家在网络空间有主权,或者是说数据主权,但最好别直接说网络主权。这种做法无非是对西方媒体的迁就,而非出于事实本意。
   
   所以,质疑中国网络主权的观点根本站不住脚,也没有太多值得驳斥的地方。但西方媒体一直以来致力于抹黑中国网络形象背后的原因却值得玩味。客观上来看,文化的差异、不同的发展阶段导致了对网络空间的不同认知。比如谈到网络人权,西方媒体总是强调自由,但却有意无意地忽视平等,以自身的价值观来要求别人;当然,西方媒体习惯于批评政府也是事实,特别是喜欢挑一些小节或是将一些局部放大来取代整体,反正媒体不怕把事情闹大。因此,对于西方媒体的批评国人应当习以为常。
   
   从主观上来看,原因就更加复杂了。有些西方媒体由于违反了中国的法律被禁止进入中国,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每当有些什么重要的事情总会跳出来指责一番已经成为常态,看到中国这么重视世界互联网大会自然要有所表示。还有一些原因可能更加上不了台面,就是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发展得太快。全球十大互联网企业中国占了四席,华为、中兴等网络设备制造商的崛起让思科们坐立不安,中国的赶超之势让习惯了在前面指手画脚的西方媒体坐不住了,担心总有一天后来者居上,所以一有机会就要“踩两脚”。
   
   无论西方媒体在网络主权问题上如何纠缠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就是中国政府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互联网相关政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互联网概念正在成为引领整个国家未来的标志。数万亿的互联网产业,近7亿的互联网用户,不断升级换代的网络基础设施已经证明了中国网络政策的成功。当然,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得益于开放,今后也会更加开放。一些临时的管制措施也会在网络空间的安全、秩序加以完善后慢慢形成制度化、法治化。中国在网络强国的道路上渐行渐近,毋需理会外界的无端指责。

   苏联解体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言论无限自由,希望中国从中吸取教训,戈尔巴乔夫是苏联解体、苏共崩溃的罪魁祸首,他在政治改革问题上作了错误决策,不应当实行政治“开放”,搞无序的民主政治及无限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及开放自由。在推行民主政治和言论自由的那几年中,人们不是寻找建设性的办法来医治社会疾病,而是利用民主政治和言论自由来毁灭这个社会。
   
   苏联解体对于西方来说是一场胜利,但对于利害切身的俄罗斯人民则是一场空前的国家灾难。苏联演变和解体的原因很多,“新闻改革”、舆论失控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新闻改革是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民主化”、“公开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令人扼腕的是,这种新闻改革走上了否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背离社会主义新闻工作原则的邪路,最终导致舆论失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类媒体逐步脱离党的领导。党性原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是党性原则的核心。但是,戈尔巴乔夫的新闻改革不仅没有坚持这一点,反而明令废止对文化宣传工作的“行政干涉”,致使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不敢实施对所属文化宣传部门及其所掌握的舆论工具的领导,任其各行其是,各自为政。这在事实上抛弃了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放弃了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1990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新闻出版法》规定,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宗教团体以及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权利创办舆论工具”,这为“自由办报”开了绿灯,使反对派政党团体办报和私人办报完全合法化。当年10月,已有700多家报刊,包括13个党的报刊进行了登记,其中1/7属个人所有,还出现了独立通讯社。《新闻出版法》生效后,涌现出不少新的报刊,其主要的舆论倾向就是反对共产党。有的报刊甚至刊登退党者的文章,声称留在党内的都是些“不正派的人”,从而使退党人数明显增多,起了瓦解苏共的作用。与此同时,《莫斯科新闻》、《文学报》及隶属于最高苏维埃的《消息报》等许多机关报刊都纷纷抛弃机关报性质宣告“独立”。《消息报》甚至长期批评苏共和苏联政府,支持各地的“民主派”和民族主义者。
   
   一方面,执政党和政府自己办的报纸、广播、电视在舆论导向上出了问题,不仅不再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保持应有的战斗力和社会责任感,反而站在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对党和政府工作进行不负责任的批评和指责。这种自己出钱办报骂自己的现象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难以想象的。另一方面,各种反对派别也深知控制舆论的重要性,纷纷不惜血本办起自己的报刊,这些报刊几乎都以丑化苏共、责骂社会主义为宗旨。1990年上半年,苏联境内各种“非正式”出版物多达上千种。对此,俄罗斯著名作家邦达列夫指出:“在6年当中,报刊实现了欧洲装备最精良的军队在40年代用火与剑侵入我国时未能实现的目标。那支军队有第一流的技术设备,但缺少一样东西——这就是千万份带菌的出版物。”
   
   2.各类负面舆论借“公开性”之名充斥媒体。戈尔巴乔夫入主克里姆林宫后不久,便提出“民主化”和“公开性”等一系列新理念,动员报纸杂志就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进行公开辩论。他提出要实行“毫无限制的公开性”和“舆论多元化”;并且明确表示“任何事件,不论是今天的痛楚或是过去历史上的悲惨事件,都可以成为报刊分析的对象”。“民主化”和“公开性”成了策动全苏联各种反对派大肆声讨苏共的总动员令,苏联媒体掀起了一场“公开事实(包括国家机器运作程序)和揭露历史污点的大革命”。一时间,报刊大量刊登的揭露官场营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以及社会上酗酒、吸毒、妇女卖淫等现象的文章触目惊心,严重搞乱了普通民众的思想。同时,媒体还大量刊登否定苏联和苏共历史的文章,一些不曾报道过的事实和失误被严重歪曲和无限夸大,一些媒体还以耸人听闻的报道、荒诞无稽的假新闻乃至针对苏共和社会主义的造谣、诽谤等等来吸引读者,造成民众对政府的普遍不满和国内民族矛盾的不断激化。
   
   闸门已被打开,形形色色的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思潮如同洪水般奔涌而出。斯大林成了“恶魔”,列宁成了“无赖”,整个苏共和苏联的历史除了罪恶还是罪恶,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带来的只是灾难,而资本主义社会则成了人们心目中自由和富足的理想天堂。当主流舆论千百次地重复苏共和苏联社会主义实践是失败的,当各种媒体把党的领袖的形象抹得漆黑一团,执政党的威信也降到了零点。人们对共产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怀疑,苏联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受到沉重打击。而面对敌对势力利用“民主化”、“公开性”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动的猖狂进攻,以戈尔巴乔夫为代表的苏共领导人不仅没有及时给予回击,反而姑息、纵容、欣赏,甚至自己也参与到这种大合唱中。
   
   3.为西方意识形态的大举进攻开放门户。1987年1月,根据戈尔巴乔夫的指示,苏联停止干扰BBC对苏广播,不久又相继停止干扰美国之音、自由广播电台等多家西方电台的对苏广播,苏联民众从此可以随时听到外国电台的声音。这些西方国家政府的喉舌大肆宣扬西方的生活方式,介绍西方对苏联改革的态度和观点,以西方的立场和视角评论苏联的政治局势。这对当时正处于改革十字路口的苏联人来说,其蛊惑性、煽动性不言自明。对此,美国国际广播委员会认为,“苏联停止干扰西方广播,可能比戈尔巴乔夫决定从东欧撤军50万的允诺更重要。对美国来说,它为促进苏联社会的和平演变,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但是,苏联并没有就此打住,同年12月,苏联决定拨款400万外汇卢布,进口20个西方国家的报刊,在国内公开出售。这进一步助长了西方对苏联的舆论攻势。
   
   事实表明,戈尔巴乔夫的新闻改革使苏联经过几十年努力构筑起来的社会主义思想防线,短短几年间就从内部土崩瓦解。有学者把新闻改革到政权丧失的过程概括为一个模式:新闻改革——媒体放开——外力介入——阴暗面曝光——群众不满情绪积累——反制无力——舆论彻底失控——政权丧失、国家解体。这个模式清楚地表明,舆论失控是苏联演变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新闻媒体脱离党的领导,是苏联舆论失控的关键。如学者所言,在改革进行的关键时刻,“俄罗斯媒体人成为推倒苏联大厦的最后一个操盘手”。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说得更明确:“正是新闻传媒发起的揭露苏联历史黑暗面和现存体制缺点的运动,直接动摇了这一帝国的根基”。而戈尔巴乔夫,这个亲手搞垮苏联的人,却获得了西方颁发的诺贝尔和平奖。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媒体失控导致反共反社会主义的舆论一步步瓦解、摧毁了苏联意识形态大厦的根基,掏空了苏联制度的核心价值体系,加速了苏联演变和解体的步伐。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经历了持续10年的动荡和衰退,使当年的超级大国沦落为一个备受西方挤压的国家,多少俄罗斯人反思起来为之痛心疾首。颇有意味的是,普京、梅德韦杰夫治理下的俄罗斯,出现了西方所批评的“民主倒退”,包括加强对媒体的控制,但却带来俄罗斯经济的强劲复苏和政局稳定。这一切,对于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的中国而言,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现在有人攻击中国的新闻制度,鼓吹媒体民营化,这恰恰证明我们的制度是正确、有效的。他们的用心不言而喻,就是想让中国走苏联的路。前车之鉴,希望中共从中吸取教训。建议中国政府应尽快整顿新闻媒体。

   现在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太多太杂,重复办各种报刊杂志,重复建广播电视台,致使互相争读者听众观众,过多揭露党和政府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大量浪费物资人员,而且为了经济利益乱发非法虚假广告,坑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不够重视,仅应付而已,对好人好事漠不关心很少报道,比如象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为了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治不好不收费,这么好的举措,不但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还常有记者去暗访调查是真实后要医院出钱做广告。对那些偶尔发生的医疗事故却常常报道,造成现在病人和医生关系十分紧张,希望党和政府及时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新闻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台应当负起宣传好人好事的责任,媒体选择报道内容时,不能贵奇不贵平。新奇的、违反常态的事情媒体不应青睐。

   整顿应照以下几条;1.压缩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的数量。2.新闻媒体要与经济利益脱钩,决不能搞市场化,决不能搞有偿新闻[目前各网络新闻媒体明目张胆,明码标价地出售新闻源]。3.广播电视台和报刊杂志全部由党和政府办,决不能由私人办,更不能让外国新闻媒体加入搞竞争。 4.要各新闻媒体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好人好事,普法科教类节目为主,身体健康,戏曲歌曲音乐为辅。其中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现在好多人犯法被惩处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为什么会得病,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会有人去干违纪犯法的事了。如果人知道怎样能保持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人去做有害身体健康的事了,国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员及建那么多监狱和不用那么医护人员及建那么多医院了。若加上招聘和房产信息更好,能使外出人员尽快找到工作和住处,若想办法把广播电视办成以科教为主就更好了,广播电视台把清华北大那些高校名师的教学课程制作在广播电视里播放 ,不但使学生在家听广播看电视就能学习,而且还能使人人都能享受高校名师的教育。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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