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医药腐败是产生医患纠纷和医闹的罪魁祸首

陈中华;医药腐败是产生医患纠纷和医闹的罪魁祸首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通知》明确,各地要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早在前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就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将对医院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在更早的2013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升级医院的安保措施。

   更早在2012公安部卫生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很有威慑力的新闻,我仔仔细细的拜读了两遍,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杀气腾腾的味道,霸王法律和处罚措施昭然若揭,只许洲官卖火,不许百姓点灯强大压力,压得我一时间气喘吁吁,卫生部太给力了,公安部太够意思了,两家强强联手可谓对保护医疗机构形成了铜墙铁壁的安全屏障,以后咱们百姓在医院里得安分守己的任人宰割,对于医疗事故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果患者胆敢据理力争不服医院的治理措施,有敢于表达不满情绪和行动者,刑罚随时伺候着你,卫生部的通告如此赤裸裸的偏袒自己人,一副拒患者权益千里之外的样子让人感到无比的悲哀嚎愤怒。
   
   紧张的医患矛盾,非一日寒!这样一边倒的通告,不利于化解医患矛盾,对医,对患者都显得不公。固然,对患者过分的行为应于制止或打击,而对医院过于偏袒只会造成医院有恃无恐,更胆大妄为!现实是:医院缺乏诚信,缺乏以德,推卸责任,甚至篡改病历,销毁证据,屡见不鲜,卫生主管部门维护政绩,互相包庇,医疗鉴定,弄虚作假,丧失患者的信任!患者永远处于弱势,维权没有法律保障!甚至出于利益,医院用纳税人的钱,沟通法院,枉法裁判,进一步伤害患者,也时有发生!因此,一旦医院死亡伤害事件发生,应立即报案,由公安,检察立案介入查处,医院,患者都一视同仁,进入法律程序,接受司法调查,公,检,法,卫生主管,医院领导,涉事医务人员,患者,律师,共同调查处理,而不是由医院单方按程序处理!其费用由涉事医院负担,只有这样,才对患者,医院,医务人员都有震慑!如医院有过错,医院理所当然应向患者诚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相信患者及家属会接受的。通告不应对付患者一手硬,而应该对医院也要硬!
   
   医闹”屡禁不止;造成这个屡禁不止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当真就是百姓无理取闹?非也,事实上医患纠纷百姓权益无法得到正常保障,医疗机构官官相卫,造成医患纠纷处理好调查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一些百姓的权益被无情的吞噬,面对有理说不出,患者在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身体损坏面前,请问;谁出来保障患者的权益?请问,谁又能对患者的损坏负责?谁又能积极制定相关法律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被受到侵害?作为卫生部有没有考量到普天之下千千万万患者的权益又该如何落实保障。你们闭门造车,关门立法依据在哪里?患者的权益不断受到侵害,没有看到你们立法,百姓横尸医院没有看见你们立法,几名医生被打,患者力争方法过激你们就立法保护,而所谓法律条款那一条是对百姓权益的说辞?我们确实不赞成通过“闹”这种非正常、非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权益 在法治的社会里,更需要以法的形式及法的制裁,更充分的体现维护权益的效力,但是这些需要医院职业道德的配合和技术力量对百姓维权的支持,事实上医疗纠纷百姓维权难度之大,时有耳闻。
   
   通过选择性立法,治理“医闹”无异于痴人说梦,也是卫生部和医院方面一厢情愿想法,虽然卫生部此次“立法”的措施之严厉涵盖之广,条条框框堵死了“医闹”的门,处处保障了自己的权利,但是“公平”的门却被关上了,事关百姓是权益更加无法保障,在面对医疗事故时任何一点举动可能都会触及卫生部相关法律,使自己从一名医疗事故患者沦为一名“罪犯'”。

   透过“医闹”的现象来看当今的医患关系,在到今天的卫生部出台相关法律,我们离和谐医患环境还有着遥远的距离,医患矛盾靠根治“医闹”就能够一劳永逸吗?这显然是不够的,卫生部如果不正视医疗系统存在的腐败问题,杜绝药品回扣,天价账单,男人患妇科病的医疗乱象,靠权力大棒闷打患者“伏法”这无疑给社会的公平公正的法律次序造成冲击,医疗行业腐败是相当突出的,各种负担就会转嫁到患身的头上,就会侵害患者的权益,就会令经济能力差的患者不堪重负 如此的医疗行业腐败“种植”到患者身上,还要让患者“不叫不闹,闷不吭声”卫生部你让人情何以堪?

   医疗行业腐败是造成当今医患纠纷的罪魁祸首,保障医疗机构的权益,也应该会保障患者的权益一样要有法可依,不要选择性释法,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更加公正公平患者更加认可,走法律诉求渠道解决问题的同时,我相信谁也不会充当医闹,谁也不会在医院烧纸钱,正是因为患者权益无法保障才造成了医闹现象的发生,百姓是善良的,医疗机构只要不被金钱和道德蒙蔽了双眼,真正履行救死扶伤的责任和义务,即使有医疗事故发生也是情有可原,不要把简单的医疗纠纷和百姓无奈之举,都装在卫生部这部法律的筐里,医疗行业的腐败比“医闹”更可怕,涉及的面更大,社会负面影响力更大,我们百姓无不跷首期待卫生部和公安部强强联手从源头抓起,制止医疗腐败的肆虐,这也是治疗“医闹”的大处方。

   2014年07月10日华商报;岐山县村民李某因下体不适,前往宝鸡市某泌尿外科医院就诊时,被诊断为前列腺炎。在该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41000余元,其中有一天的费用达5000余元。业内人士称,明显存在过度医疗,此病最多需要几百元,7月7日,宝鸡市卫生局初步认定该院涉嫌违规,待调查结束后必将严惩。

   2015年11月30日重庆晚报;重庆市的一名就医者向媒体反映,他在沙坪坝某医院预约了998元的包皮环切手术。在手术台上,医生一刀下去后,“建议”自己加做两项手术,否则伤口就不能缝合。我当时慌都慌了,做完后却发现这个小手术一共花了13000多元。患者小熊委屈道。

   2016-03-01环球网;据蒋先生说,他在一家叫做绵阳某医院的医疗机构咨询,对方说不到3000元就能搞定。而医生在做手术时,却突然告诉蒋先生还需要加做一个隐私部位整形手术,然后就停下手里的手术看着他。在这种情形下,蒋先生只能多花了1600元做了这个整形。没想到,整完以后医生又说,需要再做一个矫正。这还没完,医生又对躺在手术台上的蒋先生说,不再做一个前列腺治疗手术就不行。最后,听说不到3000元就能治好病的蒋先生,等来了9000多元的账单。

   2016-03-26华商报讯;25岁小伙张力(化名)因下体出现突发状况,去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建议做包皮环切手术。让张力没想到的是,手术台上医生两次加价,之后又说他有前列腺炎需要治疗,就这样花了13000多元。张力告诉华商报记者,24日下午,他感觉下体很疼,于是来到某医院就诊。接诊的是一位姓王的男大夫,这位医生查看后,建议他最好做一个包皮环切手术。随后给他做了术前检查,收费180元,之后就给他做手术。手术费原本是1980元,结果手术正在进行时医生两次加价:先是说发现有两个囊肿需要切除,每个500元;后来又说包皮系带需要拉伸,费用700元。张力说,医生还说他有前列腺炎,做完手术后,又开始给他治疗前列腺炎,做了两个小时的物理治疗,每小时1600元,共3200元,当天共花费7000多元。第二天,医生又给他做了“太空舱”红外治疗、红光雾化治疗等,又花费6000多元。

   这些年,听闻医院医生、医护人员“正能量”的故事不少,但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医患矛盾的事儿也时有出现。原因可以归结到很多方面。但对曝光的一些医患矛盾事例稍加分析,更不难发现,有一个基本的事实无法否认,那就是医疗行业的发展,出现了一种乱象。比如上述新闻所报道,明明说只要998元的手术,一下来却要花上13000多元,还不怕你不交,手术半途,“刀子”还握在人家手中呢。而这一现象,无论是有着财政支持的一些公立医院的某些科室,还是各地大大小小的民营医院,都有存在,后者表现尤为严重。不能不说,这是一个糟糕的状况。

   人们常常感喟,现在某些医院、少数医生已经医德渐失。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呼声更一直没停息。面对不时出现的“手术台加价”,显然不是“发现一起再查处一起”那般简单的事情,因为这不仅仅关乎钱。就如对于一些医疗单位的虚假欺诈广告宣传,人们期待看到来自政府监管部门的努力。

   任何资本都有逐利本能,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不是当慈善家,它们逐利不可怕,怕的是它们过度逐利,却无人监管,或者是监管总是慢三拍,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民营医院也需要公平的政策待遇,如果该监管不监管,该给它们待遇而不给待遇,却幻想民营医院个个都具有公益性质,就是虚妄之谈。

   “春雨断桥人不渡,小舟撑出柳阴来”。民营医院的发展壮大,可以满足公众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甚至可以产生鲶鱼效应,使公立医院不敢骄娇。有个比喻是,中国的公立医院就像公共汽车,试图装下所有人,很多人埋怨车票太贵、太难买,车里太挤。为此就需要发展其他交通工具,比如专车等等。无论公交车还是出租车,或者专车,它们都需要监管,监管到位,它们才能把准方向盘,不敢宰客,乘客(也就是患者)才能真正受益。在手术台上加价,无异于持刀抢劫,监管部门决不能以罚代刑。

   卫生部与公安部应该换位思考问题;

   当病人知道不该检查的,而被医生乱检查时,你若是病人你会怎么做?

   当病人知道不该吃药做手术,而被医生乱开药乱做手术时,你若是病人你会怎么做?

   当病人知道一盒药出厂价几元钱,而医院卖几十元几百元时,你若是病人你会怎么做?

   当病人有屈无处伸时,你若是病人你会怎么做?当病人有屈无处伸得不到公正处理时,是很容易引起病人暴力自卫反抗。

   当病人知道国家为了让病人有更多选择医院医生看病的权益,规定私人可以办医,而你们卫生管理部门为了权力寻租停办医疗机构许可证时,你若是病人你会怎么做?

   当病人知道挂着公办医院牌子,而由私人经营诈骗时,你若是病人你会怎么做?目前全国地方公办医院和武警医院及部队医院的科室几乎都被商人红包攻克,让商人承包经营,有些县区人民医院甚至把整个医院都承包给商人经营,他们得到红包后让商人打着国家和军队名义在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及网络上大做宣传,欺骗病人,图财害命,被工商卫生部门发现后又用红包攻克后,照骗不误,这种现象已存在多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由于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导致医疗服务模式与医疗需求之间严重不协调,医疗纠纷急剧增加。不少医患纠纷演变成恶性事件,导致医生被打伤、致残甚至被杀害。

   首先是我国的医改虽已取得重要进展,医疗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当前医疗保障水平仍较低,病人看病自费比例较高,遇大病、复杂疾病时往往难以承受巨大的医疗开支,有的甚至卖房交医疗费。这种情况下如果病人死亡了,人财两空,对家属的打击是巨大的,极易产生医疗纠纷,家属对死亡不理解或想从医院获得一定赔偿,是造成医患纠纷最重要的原因。

   其次是医患之间认知差距。当代临床医学取得很大进展,但仍有很大局限性,医生不是神仙,不能包治百病。而公众对医疗技术期望值过高,认为死了人就是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够,未能让家属充分了解医学的局限性及疾病发展的不可预测性。当病人发生了未预料到的死亡时,更是不能理解,从而发生纠纷。

   还有就是“医闹”兴风作浪,使纠纷愈演愈烈。发生纠纷后医院为息事宁人,常赔钱了事,闹得越厉害,赔得越多。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并因此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医闹”。“医闹”打着病人家属、亲戚、朋友、同事的幌子专门组织、策划并怂恿家属采用各种恶劣手段闹事,以达到从医院获得经济赔偿的目的,“医闹”则抽取提成或拿到“报酬”。这些人以聚众闹事的手段,使本来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他们组织人披麻戴孝,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挂挽联、奏哀乐、大喊大叫,妨碍医院正常秩序。更有甚者强迫医务人员戴孝下跪。医院领导为了平息事态,常常与“家属”谈判、赔偿。若闹事者仍不能得逞或不满意,则开始殴打甚至伤害医务人员。

   另外,执法人员执法不力。严重医患纠纷发生时,医院方都会打110报警,但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往往只是劝解,并不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直至发展成恶性事件、医务人员被严重打伤才采取行动。执法人员常认为,病人及家属是“弱势群体”、“闹事终有原因”,要人性执法,以致事态扩大。如果执法人员早些采取措施,完全可避免发展成恶性事件。

   还有医院及医务人员方面的责任。一些医患纠纷的发生的确与医疗缺欠甚至差错、事故有关,但占比例不多。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人文修养,缺乏与家属沟通的技巧,未能使家属了解医学的局限性及疾病发生难以预料的突然变化的可能性;或者服务态度不好,家属不满意,也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

   近几年医患纠纷的发生有增无减,医患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干扰了医院正常秩序,损害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人格尊严受到侮辱,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一些单位和医生为规避风险而采用“防御性医疗”行为,将影响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妥善处理医患纠纷,保护医务人员和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连续出现的医患纠纷又一次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又一轮打击措施出台了。在上述《通知》、《意见》中,我们听到了政府的声音,法律的声音,专家的声音,医疗系统的声音,可单单没有听到患者的声音!似乎越演越烈的医患矛盾都是患者一手制造的,患者上医院不是为了看病,而只是为了与医生医院暴利相向,以破坏和谐的医疗秩序为乐事。

   在传统的中国,有两个行业的从业者最受社会尊重,一个是教师,一个就是医生。这两个行业作为社会道德的两根立柱,千百年来一直支撑着民众向善的价值取向,无论在什么社会形态下也没动摇过。千百年来都是患者对医生感恩戴德并视为“再生父母”,而医生则又将“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视为自己的终身职业追求的,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什么时候紧张过?什么时候敌对过?

   有人把医患矛盾的激化归因于医生的逐利,认为只要医生追求经济利益,就必然会损害医患和谐,医生不过是一个职业,医院也不过就是一个向社会提供医疗专业服务的机构,所有的医疗行为都伴随着成本的支出,医生也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需要养家糊口,需要用钱去买庆丰包子填饱肚子,也需要买玫瑰花送老婆或女朋友,为什么医生就不能像那些在国贸80层的酒廊里惬意地喝着下午茶的金领们一样,把赚钱当成自己的一个目标呢?医学生八年苦读,好歹也混个博士,又跟着师傅打零工一路走来,逐渐练成了诊疗真功,并赢得了一点尊敬,多少也算真才实学吧。凭本事吃饭,是这个世界不变的法则,货币不过是市场主体之间进行价值交换的一个媒介,既然医生不能凭着白大褂四处免费吃喝,医生创造的价值当然也要和其他行业的从业者一样用货币来标定,所以医生逐利天经地义,无可指责。

   那么,为啥医生逐利就会被诟病呢?是大家真心认为医生就应该被饿死吗?似乎并非如此,其实,认为医生逐利会损害医患关系,是一种并不古老的偏见,当然,合法逐利没有错,非法逐利应有司法约束,这事仅关乎法律而无关乎金钱。在中国,医生逐利常被诟病,最重要的原因是制度失败导致医生不能通过合法方式实现自身的合理价值,于是就出现了普遍获取非法收入的现状。但这种现象绝非金钱诱惑之过,而是制度失败之祸。为此,我们需要制度改善和司法公正,但绝不能因此将追求合法收入与攫取非法利益混为一谈。医生逐利天经地义,但绝不应非法获利,而制度改善是杜绝非法收入的必要条件。

   不可否认,某些医院和医生追逐利益的行为是导致过度医疗产生的主要原因,由此也激化了医患矛盾。但必须指出,完全把过度医疗及医患矛盾加重的责任归咎到医生头上,这是很偏激的,医生也很冤枉和无奈。每年国家给医院划拨的财政费用很有限,因此医院一直采取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医院要想购进新的设备、改善医疗条件就只能想办法创收。而医务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医院经济效益严重挂钩,这仍然是目前大部分医院的生存状态。如果一个医生不拿回扣,不在开药、做手术上“动点脑筋”,一个知名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一个月除去奖金可能也就只有3000元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医生就成为了双重角色的人,既是救死扶伤的天使,又是卖药、卖检查的生意人。当前社会医患关系紧张,不少医生也企图用过度医疗来为自己避免麻烦。当前的《医疗事故鉴定法》中规定医疗事故纠纷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作为被告人的医生需要自证清白,这也使一些医生滥用仪器设备检查,并留底存证,医生通常将此称之为“防御性医疗”。而患者自身的认识误区,有时也是造成过度医疗的原因。

   这些年,大肆叫嚷医患关系紧张的人并不是广大患者,而恰恰是医疗体系内外的既得利益者们。“市场化”的医疗改革使医疗体系内外的投机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权力寻租与投机倒把搅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卫生系统官僚腐败机制和药品流通体制像两颗毒瘤迅速腐蚀了整个医疗体系。 医生开什么药,不是从患者的病症需要出发,而是从同类药品的回扣多少出发。所以,开贵药,开过量药顺理成章。医院对此不但不追究,反而还积极鼓励,因为如此一来医院的收入也将大幅增加。当下有许多医院将开药的多少与医生的收入、评先、晋级相挂钩,这种畸形的价值追求已让许多医生变成榨取百姓血汗的魔鬼[许多有良心的医生为此痛苦不已]。他们恨不得进医院的人个个是癌症晚期,这样,从放疗到化疗再到中药安慰治疗,几十万赚到手后,患者死掉了,他们一句“我们尽力了”便一点责任没有,但奖金大大的!患者利益一次次被剥夺,他们怎么能不怨声载道?在打击医闹的同时,更要打击医药腐败。

   我认为:医患矛盾绝不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私人恩怨”,应该是错误的医改政策和腐败僵化的医疗体系!而是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而医院作为一个与百姓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窗口”,自然最容易成为引燃社会情绪的导火线。前些年,随着公立医院被推向市场,医生有了“创收指标”,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随之泛滥。由于我国居民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较高,医生过度治疗,相当于直接剥夺患者的财富,从而导致医患之间出现“经济对立”,这是造成医患冲突的根本原因。在这样的体制下,医患关系蜕变为一种经济利益关系,而非救死扶伤的关系。因此,一旦治疗效果不理想或发生医疗意外,患者必然迁怒于医生。有人始终想把医患矛盾单纯地引向医生和患者,把人民群众对医改政策和医疗体系腐败的普遍愤恨“缩微”成“个案”,其转移目标,推卸责任的手段是异常卑鄙的。

   出了医患纠纷甚至医闹,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要安装警铃、摄像头、监控器、门禁系统;加强配备安保人员;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人身安全意识。”甚至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这样的做派究竟是在弥合医患关系,还是在扩大医患对立?你若是能把医疗管理系统的腐败和药品流通体系的黑暗暴利问题给解决了,估计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医闹”,什么时候政府部门和广大患者的代表也联合发一个保护患者的通告:如果医院或医务人员为了经济利益给患者乱开药、乱检查、乱收费,视为诈骗,要严厉打击,这才公平。这恐怕才是化解医患关系的“釜底抽薪”之举,否则,你再打击医闹也是火上浇油,越打越凶的。

   现在,距离《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出台正好两年,请问,医闹问题解决了吗?很显然,不仅没有,而且如我所料,更加尖锐。现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这种头痛医脚的错误做法不仅不能有效维护医疗秩序,还将把医患关系进一步推进深渊!

   归根结底,“医闹”产生的原因,在于处理医患纠纷的机制以及医院本身缺少公信力,制度与医院都还没有让患者产生真正信任感。另外,应对“医闹”要有“硬实力”,鼓励医疗机构学习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对有钱不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确实无钱交的应该给于减免。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是给医院和医生会带来很大的压力,他们怕病人治好了病不交费及怕治不好的病收不到钱而不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我认为;正是这种压力,医院和医生才有刻苦专研提高医术的动力。千方百计想办法用最便宜的药把病人的病治好,对于那些公认不好治愈的病可以实行见效后再收费。人是有良心的,病治好了病人是不会不给钱的。该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以来,从无发生医闹和病人病了好不给钱的现象。从中看;治好病再收费是应对医闹无形中的硬实力”。

   另外;一直以来,人们把中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炒得热火朝天,好象严重得不得了了,搞得政府主管医药部门的官员被人民怨恨得也不得了了。我认为:中国根本不存在看病难和贵问题,主要原因是病人无知,政府不开导,病人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大家不信了可以去调查一下,目前中国仅几个大医院人满为患,其他的医院都是冷冷清清的,就是实行治好病再收费的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也没有几个病人。

   看病难;目前病人不管大病小病都去北京协和和301等公立大医院看,公立大医院是有限的,大家大病小病都去公立大医院看病,再有能力的政府也不能做到看病不难不贵的。中国香港地区公立大医院是不直接接收非急诊病人的,患者只有通过普通科门诊或私人诊所转介才能到公立大医院看的。大陆地区应向香港学习。

   看病贵;央视曾报道,出厂价为0.6元/支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2ml:0.3g在北京公立医院卖12.65元、山东私人诊所卖1.36元。还有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为了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不收任何押金,经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治疗费用,治不愈不收任何治疗费用。从央视报道中看,出厂价为0.6元/支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2ml:0.3g,在北京公立医院卖12.65元、山东私人诊所卖1.36元。这样的情况下,病人看病应去私人诊所才是,为什么要去公立医院看呢?

   有人会认为自已有医保卡,去私人诊所看病不能报销,这更是错误的认为,出厂价为0.6元/支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2ml:0.3g,在北京公立医院卖12.65元、山东私人诊所卖1.36元。这样的情况下,病人在公立医院买12.65元、私人诊所买1.36元,在公立医院花12.65元,报销百份之八十,自已还得花2.53元,若是农保报百份之五十,自已还得花6.325元,而私人诊所才买1.36元,无医保的私人诊所不比有医保的公立医院好吗?

   可能还有人可能觉得私人诊所看病没保障,怕治不好病白花钱,哪为什么不去北京中美联合医院看呢?论医疗技术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不比别的医院差,论药价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也不比其它医院贵,论保障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更有保障。同样是国家批准管理的医院,而且还是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费的医院。同样是通过国家考试注册的执业医师,而且都是拥有高级职称的大医院离退休专家。同样是国家批准生产销售药物,而且还有专利。治不好病不用花钱。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先治病后收费,治不好不收费,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又不收任何押金,治不好了病人可以不交费,甚至治好了病人还可以不交费,另外;治好否是以其它大医院检查为准的,又不是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检查为准,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本来就不给病人做检查的,都让病人去其它大医院检查。这样的政策,只有病人骗医院,医院是骗不了病人的,也只有这样,病人看病才能不会上当受骗的。

   从以上事件看;政府已经给了病人自由选择医院看病的政策,病人偏偏要选择药价高和病人多的医院去看病,所以;我认为看病难看病贵完全是人民无知造成的。我建议政府给病人指导指导,决不能懒政犯官僚主义,好政策不能下个文件就不管了,好政策应做好宣传,让病人知道,否则,病人无知受害政府自已受怨。

   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正逐渐加快,国家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条例和法案一个接着一个发布。目前看病难,看病贵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政府一直试图解决这个难题,也相应的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压制医药费上涨的问题,无论是医保的出台还是最高医疗的限制都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今天看来这仍然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我们的医疗机构都只是在被动等待政府的指令中无所作为,那么我们的医改过程就会越变越长,广大患者享受医改成果的日子就会遥遥无期。作为有着人类“白衣天使”之称的广大医疗从业人员,应自觉承担起的历史赋予的使命,在这场关乎于千千万万个生命与健康的事业中,发挥自己的主观作用而去尽自己应尽的义务。

   近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发布了一条新闻: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该院用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三十多项发明专利药物,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不收任何押金,经任何医院检查,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治疗费用,治不愈不收任何治疗费用。对经济困难的病人给于减免费治疗。治愈标准以北大人民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等中国有权威的大医院检查为准。该院只给病人治疗,不给病人做检查,对于一百多个病种; 肝胆胃肠病,糖尿病肾病,耳聋鼻炎,气管炎哮喘,高血压心脏病,脑瘫癫痫病,风湿骨病,男科妇科,不孕不育,皮肤性病艾滋病,白血病肿瘤等各种疑难病。承诺一年后不复发再交治疗费用。

   用现实的角度分析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这个政策的出台的确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且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患者的利益!因为,目前,的确是很多医院乱收费,而且花了钱治也治不好病,尤其是顽疾!很多患者是花了钱治不好病,更有一部分患者是没钱治病,以至于导致顽疾的久治不愈!

   治好病再付费除了解决患者担心的花了钱治不好病以外,这在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既然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有这样的政策,就百分之百说明了肯定会治好病!无形中给患者的是承诺与保障,让患者我感觉这样的医院一定有什么高超的医疗技术,而且自己的病肯定是会治好的,不然医院也不会这样承诺。其实,这是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也是为了使患有各种疑难病病人相信现代医疗的新技术,有信心治疗。对于这则新闻的出台,从医学的角度看,也站在病人的立场上看,我只能非常肯定的告诉大家,这是让患者们对医疗水平的一个信任。虽然我不知道中国全国医院会什么时候实行这个政策,但是希望患者对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医护人员工作能力要持一个肯定的态度。对于顽疾并非是绝症,只要患者及时的去医院治疗是会在早期摆脱疾病的折磨的!

   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的看病新方式。这个大胆的想法,确实是给目前“雾里看花”的医疗体制改革带来了一点新的景象。这家医疗单位提出病人只要凭身份证明及诊断证明检查单,经他们或他们指定的医院检查确诊后,在不收病人的任何押金的情况下,就可以先进行免费治疗,待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按物价局规定收取治疗费用,对没有治愈的病人,他们实行不收任何治疗费,治愈标准以任何一级以上医院的检查结果为准。在他们规定的治疗病种范围内,不乏像各种疑难病种。我们暂且不论这些疑难病最终是否能够治愈,但就“其治好病再收费”的做法和对待患者的态度,就值得社会和百姓的肯定。要知道有多少生命在高企的医疗费用面前停止了前进的脚步。

   试想一下,如果全国各医院都象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一样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不收任何押金,治不好不收任何治疗费用的政策,把结账的主动权交给患者。那么,针对看病过程中的乱收费的现象患者就有可能拒付。这样就能从根源上转换了“医与患”之间的主、被关系,使广大患者在医疗的游戏规则中真正处于主动地位。这也许能成为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也就是说把钱权掌握在病人手中是解决看病贵的最有效办法。

   但是,这么好的医疗新方式,常遭受同行的在网上无端攻击和不明真相病人的质疑,它们在网上发布大量攻击北京中美合医院的文章,我认为,治好病再收费,又不收任何押金,治不愈了病人这可以不交费,甚至治愈了病人还可以不交费,这样的政策,只有病人骗医院,医院是骗不了病人的,治愈否是以其它大医院检查为准的,又不是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检查为准,另外,北京中美合医院本来就不给病人做检查的,治疗前后都让病人去其它大医院检查。这样的规定根本就没办法骗人的。

   希望大家分明是非,有些人看到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能治好各种疑难病,还实行治好病再收费得到病人的赞扬,他们自已又办不到,就怨天咒地,左怀疑右否定,极尽打压,这些没本事,又不想干好事的人,成天眼睛红红地盯着干好事的人说三道四,造谣生事,横挑鼻子竖挑眼,自己不想干不会干,还想要别人也干不成,这种人多了中国就真危险了!他们的合作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局和卫生局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还是国家医保定点医院,研究院的科研人员把执业医师证注册到合作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就差别于他们是实实治好病再收费。怎么能因为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就怀疑他们是骗子在搞试验呢?按这些无事生非人的逻辑,各个医院都是骗子,都是在搞试验了?

   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是给医院和医生会带来很大的压力,他们怕病人治好了病不交费及怕治不好的病收不到钱而不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我认为;正是这种压力,医院和医生才有刻苦专研提高医术的动力。千方百计想办法用最便宜的药把病人的病治好,对于那些公认不好治愈的病可以实行见效后再收费。人是有良心的,病治好了病人是不会不给钱的。该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以来,从无发生医闹和病人病了好不给钱的现象。从中看;治好病再收费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也是切实解决了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解决了医闹问题。

   我认为;看病贵和难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垄断体制下,无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在此垄断体制下的各国办大医院之医疗服务供不应求,造成各公办医疗机构间缺乏竟争而无生存压力,无自律性,更无创新医疗技术的思想,所以患者得到的自然是质次价高的服务。事实证明,很多改革之所以搞得越来越复杂,不是因为改革本身很复杂,而是其中混杂了过多的利益关系。医改和药改,实际上也简单,医疗市场、药品市场实现完全、充分的竞争。当医生开始真正竞争医德医术,比谁开的药更少更便宜更有利于患者健康之时和药企真正竞争药品质量价格之时,也就是药品价格自动回落、医疗市场趋于健康之时。

   1.大胆开放医疗医药市场,鼓励私人开办医院和医药公司,打破权力利益垄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无论公立医院和医药公司或私立医院和医药公司都应在同等市场规则条件下公平竞争发展。[让合法自由去竞争.医技必上升.药价必下降]。要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离不开以下三要素,即放低准入门槛和堵住准入关的腐败,只要够格都给审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免杂费百花齐放并一视同仁;取消医师定点注册制让医生自由择业;取消医保定点制申请制给患者自由择医权;用病人数量和用药费用及患者评价来考核医生质量,对于餐馆、酒店等服务业来说,消费者评价往往是吸引顾客的关键因素。美国政府却将此机制引入了医疗系统——病人通过给医院打分直接影响医院的部分财务收入,评价高的医院将获得丰厚奖励,而口碑不佳的医院则可能损失上百万美元的联邦医保资金。

   2.建立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撤去医保定点医院和医保药品的虚牌子],只要是合法医院和合法药品,直接就是医保医院和医保药品,只要是中国人,就可以直接享受医保待遇,无需指定,无需办证,堵住医药腐败。

   3.不断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给国民选择,只要合法,只要有利于人民,什么医疗服务方法都不必去制约,象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不收病人的任何押金,对没有治好的病人不收任何治疗费用,如果全国各医院都象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不收任何押金,治不好不收任何治疗费用的政策,那医院是不敢乱收费的。病人若发现医院乱收费行为完全可以拒交。把钱权把握在病人手里是打击医药腐败和乱收费用的最有力武器,也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最有效办法。

   4.立即修改医疗和医药广告的法规,不让广告含有承诺保证内容应删掉,应允许真实合法的承诺保证之医疗和医药做广告,有虚假的承诺保证可以严惩,决不能一刀切,凡是难治的病和承诺治疗都不让做广告宣传是不对的,好的医疗服务及好的药品,应让其做广告推广,否则,病人怎么知道怎么受益呢?我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要负起责任,对虚假广告要打击,也要让真实合情合理利民利国的广告做出去,绝不能犯官僚主义,一刀切省事,什么广告都不让做。

   5.引导病人改变就医观念,不要一生病都去大医院,大医院是有限的,病人都去大医院看病,再有能力的政府也不能做到看病不难的。一方面要政府有效引导资源配置和病患者分流;另一方面,政府还要做好就医服务,比方说,给家家户户配“导诊手册”,由社区牵头,给该社区的居民配适合的“导诊手册”,幼婴、少儿、中青年、老年各自的适合医院,不同病症、病情适合的就诊医院,尤其要对就诊医院做一个基本情况的诊疗介绍,让居民一目了然,不盲目跑远路、挤大医院。手册五年更新一次,既有纸质手册,又有网上可查的电子手册;第三方面,要做好科学就医、合理就医的广泛宣传工作。

   6.进行多渠道的全民普及医疗养生保健和医疗知识,落实国务院的全民正确的体育锻炼措施以增强全民体质而少生病。通过免费医疗科普书箱,公益广播和电视及网络,当地医生组织的公益健康讲座等来全民普及医疗养生保健知识,使人人知道什么是健康的饮食生活起居习惯,怎样保健防病等。还可以从小学课堂就讲授这些知识以从小就让树立起牢固的养生保健知识。每天派医学专家在各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举办健康讲座,让人们了解健康知识,这一点十分重要。如果人们知道怎样能保持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人去做有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事了,也就自然减少人们生病。人们生病少了,中国就是有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会自然解决了。

   7.严惩医疗和医药管理部门中的腐败分子。严惩乱开检查及乱开药拿回扣提成的医疗人员和制售假药犯罪分子。拿回扣的医疗人员应按受贿行为由司法机关惩处,决不能由卫生部门和医药机构自查自究。

   8.国家及各地卫计委主任应经常暗访医药管理部门和医院,做到每周亲自接访一次,公布公开主任的电话,每天10至11点接听病人诉求1小时。镇慑医药管理部门的官员和医院医生,让医药管理部门的官员和医院医生不敢不执行国家的政策及违纪犯法,让病人有冤有处伸。

   当然;如果国家能全部垄断起来有计划开办医药机构更好了,以上是在目前状况下没办法的办法。开放医疗医药市场,鼓励私人开办医院和医药公司,必然引发恶性竞争,产生拜金主义,导致资源浪费。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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