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三岁小孩钢管对抗城管,城管制度应该深刻反思

陈中华;三岁小孩钢管对抗城管,城管制度应该深刻反思


   近日,一段小男孩对抗城管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传播开来。视频中,一个看似只有三岁左右的小男孩手持钢管对抗城管,嘴里还念着"不准动我奶奶、不要欺负我奶奶"(音),围观的路人都在哄笑拍照。有网友开玩笑称"这小子有前途,长大后是块打架的料";更多的人表示看完视频根本笑不出来。



   去年,一段据称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门口的城管暴力执法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显示,数名穿制服的男子手持木棍围殴一人,棍子打在后者身上发出啪啪声。多名围观者向南都记者证实。前年9月,郫县团结镇大学城门口也曾发生一起城管打人事件。据报道,当时城管队员与商贩发生争执后,被指打了一旁拍照的学生,也曾引发广泛关注。

   城管打人现象频发,打死人的悲剧也不是个案:2008年1月,湖北天门企业家魏文华路遇城管推搡村民,感叹了一句“城管又在打人了”,路见不平拿出手机“一阵拍”,结果引来数十名城管围殴,被活活打死;2009年3月,江西萍乡数十名城管拆除违章建筑期间,被指将一名年近六旬的村民疯狂围殴致死;2013年6月,武汉城管被曝打死小贩,官方承认“有过接触”……到底是什么样的纠纷和深仇大恨,导致城管和小贩之间经常血肉相拼,甚至不惜以命相搏?
   
   眼下,停留于个案的追究,将责任推给“临时工”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是时候反省城管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模式了。眼神执法、卧底体验、柔性执法等等所谓的创新,虽然给外界传递出城管也想改善自身形象的信息,但若想“去妖魔化”,这些没有伤筋动骨的创新很难逃脱“作秀”的质疑。现下,各城市为了便于管理,城管的权力不断扩大,比如说一条名为“连云港城管暴打老百姓,场面激烈”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连云港城管局回应说,事件是由于当地的一个高压架线项目,城管队员前去保障,老百姓不让架设高压线,双方产生了冲突。城管不但管小商小贩乱摆卖,连架设高压线也要管,这种扩权必然带来监督的难题,有时候城管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显然有失公平。而且城管的角色定位其实也很尴尬,本来是其他部门管理的问题,现在都转由城管直接面对,矛盾冲突也就在所难免。因而,城管的出路不在于扩权,而在于用法律制度规范其执法权。

   《孟子·离娄上》“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意思是:要想取得最高统治权、获得整个天下是有办法的,那就是获得民众就可以得到天下了。要想获得民众有办法,那就是获得民心就可以得到民众;要想获得民心有办法,民众所需要的,就给予他们,反对的不要给予。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主张君王执政应以民为本,民心所向即为天下趋势。这在先秦时代可以说是十分先进的思想。“得民心者得天下”据三国时的司马懿所说,其临死前对司马师和司马昭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得君子之心者得诸侯;得诸侯之心者得士大夫。唐代魏徵也提出"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要知道什么叫“水能载舟,亦能溢舟”,(就是说水能将小船浮起来,也能让小船沉入海底)所以,这个“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就相当于是水,而你要想的天下,就要让你的“船”浮起来,也就要靠水,也就是民心。当你获得了人民的心,那就等于你得到天下了。民心=天下!!!

   城管执法引发动乱--突尼斯----2010年12月17日,一位名叫布阿齐兹的失业大学毕业生,在南部地区西迪布吉德做街头小贩贴补家用,但遭城管警察驱赶殴打,布阿齐兹一怒之下选择自焚,虽被送往医院急救,但终因伤势过重离世。随后,抗议民众与国民卫队发生流血冲突,造成一人死亡和两人受伤。突尼斯骚乱拉开了帷幕,动乱最后成功推翻本·阿里的政权。

   古今中外的历史事实说明,不少剥削阶级的政党或政治集团,在执政以后就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极力攫取本阶级、本集团和执政官员个人的私利,结果形成了一个欺压人民、侵害人民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正因为这样,他们终究要受到人民群众的反对和抛弃。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必须珍借来之不易的政权,要知道欺压人民和侵害人民的权益,就是侵害党的政权之道理,对欺压人民和侵害人民权益的城管一定要严惩不贷。

   另外;民众的愤怒并不全部出自对商贩的同情,更多出自对城管野蛮执法不满。摊贩和城管自身固有的特性,以及其所处的特定环境,存在太多诱发冲突的因素,这几年,城管执法遇到了空前难度,难在何处?难,还不在于摊主越来越不服管,而在于越来越多旁观者及舆论的“众怒”骤然多了,以为城管“活在福中不知贫”。也许部分执法者没意识到,这种“众怒”实际上是对着当下社会贫富差距和贪腐来的,他们只是充当了无辜的替罪羊而已。当然,众怒者许多也并不知执法之苦,他们若不这样,自己也没了饭碗呀。

   就摊贩来讲,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通常没有多少文化,法制观念淡薄,觉得社会对自己不公,心中充满怨愤。他们往往会认为,我们一不偷、二不抢,靠自己的双手赚一点辛苦钱都不行,岂不是要把人往绝路上逼吗?反正不让我摆这个摊,我的生活也就没了着落,横竖都是走投无路,你不让我活,你也别想活,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跟你拼了!当他们目睹自家的货物、炉灶、桌椅板凳、蔬菜水果——这些基本就是他们的主要财物,或者是租来的、赊来的——被城管收缴(实际上是暂扣,术语叫做对证据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处罚之后是要归还的),甚或在搬取争执中发生损坏,同时或许还会联想到明天买米的钱、孩子上学的钱都会因此而没有着落,怎么能够不情绪激动、血脉喷张,乃至舍身相拼?又或者当中的青壮汉子,在憔悴的妻子面前,在年迈的父母面前,怎么能够指望他们都心平气和地对待这一切呢?

   再来看城管。城管其实也是底层中的人,为了生计披上了城管的制服。每天与和自己原来生活差不多的小贩们斗智斗勇,也有城管最终以殉职的悲剧收场。在这场残忍的“游戏”当中,没有所谓的赢家。法律法规赋予城管对摊贩的执法方式包括劝阻制止、罚款和暂扣物品。城管人员最清楚事情的复杂性,所以实际工作中能够劝阻制止就谢天谢地了,通常不会罚款,暂扣物品也只有在摊贩恶性泛滥、局面失控或者集中整治等特殊时机才会动用。但问题是这几招往往都不能顺利施展,如果你劝阻他不听,你罚款他不缴,你扣物品他不给,咋办?说实话,在法律的渠道里面真的也就没有什么办法了。这是和其他的强力执法部门有很大落差的。所谓公安管坏人,他不服就抓起来;工商、交警管富人,他不服可以吊销驾照、营业执照。而城管管穷人,却没有什么能够镇得住的手段。可见所谓城管对摊贩的执法,基本手段,也是主要手段其实就是说服教育、劝阻制止。而我们不难想象这个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必然是软弱乏力的,是难以达到目的的。从工作效率的要求来看也是不可能都这么办的。按照一般情况,一个城管人员通常要面对数十名游摊小贩,都采用耐心地说服教育显然是无法操作的。于是,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就在所难免。实际经验表明,“色厉内荏”地板起脸来唬唬人往往比较能奏效。而这样的方式方法,在人们眼里就是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就容易引起强烈的反弹。由此可见,城管被人诟病最多的所谓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城管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当他们在对真正的弱势群体执法时,他们甚至是含泪勉强而为,现实中自己掏腰包买下摊贩的全部物品以达到执法目的的事例也不鲜见;而当他们因为工作而备受辱骂乃至殴打时,也很难指望他们能够始终心平气和。

   普通市民对摊贩大抵采取不负责任的实用主义态度:于己有利就支持,有害就反对。总体上以支持者居多,毕竟其货品价格低廉且方便就近,再加上一般都有一种同情弱者的心理。少数反对者主要是因为摊贩影响到了自己。在摊贩和城管的冲突中,人们往往是站在摊贩的一边对城管群起而攻之,陷城管于十分被动的境地,客观上等于鼓动摊贩以过激的方式对抗城管。另外,现在人们普遍有一种看希奇、凑热闹的心态,说得极端一点,有点惟恐天下不乱。一遇街头有事,都争先恐后地上前围观,瞬间造成交通中断、秩序大乱,客观上造成冲突的双方都可能会因为顾及面子而不肯轻易罢休。街头纠纷围观者中的确有个别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企图从中渔利。他们纠集起一帮人,先是煽动扩大事态,然后暗中分别向僵持的双方讨价还价,承诺只要出钱就可以帮忙把事情“摆平”。

   我们更需要反思的是当今的城管制度。城管是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市场的活跃、城市市容的混乱出现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推进,城市越来越成为商贩市场活跃的地方,商贩市场越活跃城市似乎就越乱。于是就有人提出要加强城市管理,城管队伍因此出现。曾经为加强城管力量,城管队伍不断扩大,甚至城管开始武装化,有些地方城管丝毫不比公安武警配备差。

   城管出现以后,商贩见到城管就象见到了当年的土匪,唯恐躲避不及,很多人甚至弃摊而逃。有些地方开始出现城管与商贩对抗的事件,甚至为此闹出人命悲剧,付出过血的代价,产生过血的教训。城管的管理才逐步文明化。

   城管与市场的关系,开始时是正相关的,后来就转向负相关了。即,市场活跃后,城管出现,城管活跃后,市场萎缩。有些城市有些地方由于城管的严厉管理,几乎都难以见到商贩的影子,城市居民买商品物资也没有以前方便了。城管出现这些年,我们的经济似乎并没有因城管出现而增长,近几年甚至还出现下行趋势。

   城市出现一些街道商贩,说明的是什么问题呢?并非商贩愿意到处游走,而是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上出了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越来越多,而相应的摊位、商场、农贸市场、超市没有跟着增加,导致原有的市场摊位无法满足市场交易、商贩增加的需要。这就象目前的车位一样,汽车所以街道乱放,反映就是城市车位建设、停车场建设跟不上了。

   也就是说,市场功能市场建设落后,才导致游走商贩的出现。但我们的某些专家,某些政府部门想到的不是市场功能的扩容,而是成立城管队伍进行强制驱赶。这只是想到了其中的一点。城管也有需要,商贩需要引导,但作为政府来说,最大的职责是做好服务。为人民服务,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喊,而且这也是党的宗旨。因此,政府首先想到的是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不是自己的服务跟不上了?

   一是让市场不断扩容。根据城市人口的增加,不断增加市场建设,为商贩提供足够的可以进行交易活动的场地。有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而市场还是解放初期建立的那些市场,几十年没有变化。

   二是让市场分布合理。目前,很多地方的农贸市场基本建立在背街僻壤,城市居民买个菜要走小巷,要步行很远,要多方问路,不方便。建议农贸市场也要建立在主要街道上,让人们路过就可以购买需要的物资商品。在街道上要对农贸市场有醒目标识。

   三是形成市场激励机制。对从事市场建设、市场交易的超市、农贸市场、商场等给予土地、房屋、税收、费用、证照等方面的优惠及优待,激励市场建设市场发展。同时鼓励市场为市民提供价格实惠、品种多样、质优适用的商品。

   四是市场收费要优惠。政府对市场扩容了,摊位增加了,但还要让那些商贩能够租得起,摆得起,收费不能超过商贩承受限度,甚至可以考虑免除他们的租费。否则,有了摊位也可能没有人愿意去承租和使用。

   总之,政府要多反思自己的管理,而不是将责任推给商贩。甚至可以说,商贩的增加反而是好事,说明我们的市场活跃了,说明我们的经济吸引力增强了,说明我们市民的消费扩大了,说明我们的商贩能自主创业谋生了,给政府减轻了就业的压力。当我们看到街道上商贩增多时,我们首先要喜之,乐之,然后积极为他们提供适当适合的从事交易的地方。对于城市来说,有市才有城,同样,有市才有交易才有经济。这个市就是场地和交易物资及卖双方。

   按照“莫菲定理”: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错,那就一定会出错。城管与摊贩之间也是这样,因为存在太多引起冲突的可能性,所以就必然有冲突的频频发生。期望本文能够澄清一些对城管的误解,遏制媒体和社会公众舆论对城管的肆意歪曲丑化、妖魔化,多给身心俱疲的城管人员,也给为生存而打拼的游摊小贩一分宽容、谅解!
   
   如果城管明白自己的执法权限和原则,此等悲剧压根就不会发生。但看看现在,我们的社会怎么了?我们的民族怎么了?一味沉迷于愤怒和情绪化,能对杜绝这类事件和提高社会进步有何益处?什么都不会有!我们的社会和民族太过浮躁! 该是能全社会有个恰当的警醒了:

   1、官方的普法,必须跟上社会的发展。

   2、百姓也该守法,违法必受罚。

   3、官员和执法部门更须以身作则守法。

   如果全民都能从法律的角度看待社会事件,中国就算提升了。否则,一个不讲规矩的民族和社会,发生任何悲剧都有可能。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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