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监管意识手段应跟得上,骗子之骗术发展的步伐

陈中华;监管意识手段应跟得上,骗子之骗术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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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18岁的临沂姑娘徐玉玉被骗致死尸骨未寒,8月23日凌晨,来自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其父母也因伤心过度住进医院。

   这个年头,发生一起诈骗案件,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就如同小偷小摸案件一样,现如今的诈骗,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十分猖獗,随处可见,尽管有关方面加大了打击和防范力度,但仍不尽如人意。
   
   骗子猖獗盛行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如今的有些人为了钱不择手段,不讲诚信,不讲道德,不讲法律,这些人利用他人的善良或逐利心理行骗,利用法律的空子与漏洞,屡屡得手;另一方面,源于有些人贪图小便宜,总想着不劳而获,总想着天上掉馅饼,给了骗子可趁之机。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有关方面打击防范不力,在一些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巨大漏洞,只是过多地考虑了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很少考虑社会效益,比如一些通信运营商和网络经营单位等等。还有就是诈骗犯罪成本较低,破获的案件也不多,使得一些骗子有恃无恐。
   
   个体固然应该擦亮眼睛,就像徐玉玉事件出来之后,很多媒体已经做到的那样,一再提醒、不断预警,诸如“防骗手册”之类的东西也大行其道。这本身并无问题,也属于个体行走社会必备的“利器”。但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绝不能仅仅强调个体的责任,更不能完全将悲剧归于社会成员的失察,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该有更积极、更主动、更负责任的作为。
   
   一者,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作为,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就要考虑到防范恶行,不能纵容企业只顾拓展业务而无视公众权益的“唯利是图”,也不能借口诸事浩繁而袖手不作为。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本来就应该包括安全、有序、便利的考量,监管意识及手段必须跟得上日新月异的信息发展步伐。
   
   再者,每一起悲剧性事件都应该成为提升治理水平的契机。不要总是说“已经尽责”,也不要总是把监管责任推给个体。无论是此前的魏则西,还是这一次的徐玉玉宋振宁,这些生命个体已经付出了无比惨烈的命价,相应的,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应该真正从制度层面多一些努力,不要等死者的血痕淡漠,不要一再重复类似的悲剧。
   
   很多时候,社会层面表现出来的麻木,乃至出现指斥受害者的情形,并非是真的麻木,而更多的是“见惯了悲剧”、“见惯了积习难改”的心理暗示使然。从多年以前的孙志刚之死,到盲井村的集体杀人,再到电信诈骗的无所不在,这里边其实存在着一条若隐若现的隐秘链条,根本上在于对人、对生命、对公众权益的不屑,甚至是无视。
   
   看似无人“对此负责”,实则责任就存在于惯常的行政运行之中。电信诈骗果真不好查、不便查吗?我看未必,钱就是被骗子骗走也能追回来的,以目前的技朮手段,并非不可能。而如果我们的社会对于普通人的遭际依然秉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单纯计较成本,那么,像魏则西和徐玉玉宋振宁这样的故事还会一直演绎下去。
   
   以徐玉玉事件为例,有专家就说了,按照警方属地管理的原则,山东临沂警方想要破案的话,“去广东、广西,花费的成本早就超过被骗的9000多元了。”如果政府总是这样算账,则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魏则西和徐玉玉及宋振宁。
   
   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不是等来的,也不是靠老百姓忍受来赎买的,而应该是通过积极的治理不断完善的。与其指责骗子的无底线、被骗者的傻活该,不如下决心打造一个有耻感、可放心的制度环境。总是让魏则西徐玉玉等青年被骗憋屈而死,这个社会伤不起。
   
   就拿这位上当受骗的山东女孩徐玉玉来说,着实让人有些心痛、心寒。心痛的不仅是钱被骗走了,还付出了花季般的生命,这是多么惨痛的代价。正如这位女孩所说,自己家里这么穷,为什么骗子还要盯着她?据记者调查,今年18岁的徐玉玉是临沂第十九中学高三应届毕业生。母亲残疾,父亲靠在工地打工挣钱,徐玉玉家境贫寒,生活节俭,学习也非常努力,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在今年的高考中,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录取专业为英语,入校报到时间为9月1日。

   一个要靠助学金读书的贫困家庭,骗子都可以盯上去,这种骗子的恶性到了什么地步?起码的良知底线都丧失殆尽。对于这位女孩的死,这些骗子应该付出法律的代价,绝不能让其逍遥法外。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必须要追问,就是徐玉玉家里的电话和助学金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如果没有内部人的帮忙或疏忽,以及有关通信方面技术的漏洞,想要如此准确地获知其有助学金的消息,怕也不是件容易事。

   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骗子所使用的电话居然是虚拟运营商,实名制不严,根本很难查实。据记者了解,徐玉玉接到的诈骗电话为“171”开头的号码,在江苏、广东、福建、浙江、湖南、陕西等地,均发生过涉及170/171号段的电信诈骗。以170/171号段为主要服务平台的虚拟运营商,不自己建设通信网络,而是租用实体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的网络开展电信业务。

   为什么国家一直强调要电话实名制,就是还有企业单位不落实?还要留下如此大的犯罪空间,这里面究竟有多少利益勾连。法律方面应该加大力度,严格落实有关企业单位责任,不能任由问题蔓延,而不能解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还有政府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无形中成为了骗子的帮手。

   在当下骗子猖獗盛行的情况下,有关方面是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应当拿出打击嫖娼的积极性,打击社会中的各种骗子,今日徐玉玉电信诈骗案巳成功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宋振宁被骗案侦破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已锁定2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及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从这次有关部门合力快速破案中看,只要有关方面引起足够的重视,社会中的各种骗子就无藏身之处,长此下去,骗子必无。

   从网上看到很多网友和媒体都反映,警察抓骗子积极性不高,因为抓到了也得不到好处,被骗的钱得还给被骗的人,而警察对抓嫖的积极性特高,“情有独钟”。并且很多警察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是在抓嫖的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这是为什么呢?仔细推敲起来,其实也怪不得警察。谁叫《治安管理处罚法》把嫖娼的罚款金额定得最高呢?,高达5000元人民币。其他所有的治安违法的罚款金额都没有这么高。当然警察就要从最高的入手了,这样来钱快,有利于快速奔小康。

   要解决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考虑把嫖娼的罚款金额降低,降到一次1元钱或只关教不罚钱,看这样了警察的积极性还高不高。如果还高,那就说明是真正的人民警察,不是为钱而执法。而是为了维护社会风气而执法。如果积极性降低了,那就说明警察的觉悟不高,原来是为了捞钱而执法,需要加强教育,不能一切向钱看,而应该向前看。

   希望全国人大能考虑我的这个意见,把嫖娼的罚款金额降低或只关教不罚钱,毕竞卖淫嫖娼对别人并没有什么危害,这样有利于杜绝警察向钱看的思想,减少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提高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更多的精力用在打击打击社会中的各种骗子及盗抢等各类犯罪分子身上。

   另外;我认为,魏则西之死,是百度之责。虚假广告最主要的责任是发布者,没有发布者(媒体)的黑心图财,广告主(医院)的广告就不可能发布出去的。百度公司一年收了几百亿虚假广告费,足以以刑惩处的,不能只由政府部委查处,决不能以罚代刑。当前,网络谣言传播出现了三个趋势:微博化、组织化、时政化。近两年来,网络谣言的危害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随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成立,对网络谣言的治理进入了新的阶段。去年底以来,有关部门主动出击,对网络谣言依法进行系统治理,一批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一批传播谣言的网站被关闭。回顾互联网发展历史,网络谣言肯定还会出现,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操纵下,甚至在某些时刻、某些区域还会有爆发性传播的可能,这就对相关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预见,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将成为互联网继续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网络谣言的治理也将呈现常态化、法治化的趋势。

   谣言与真相有时就是一纸之隔。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但网络传播瞬间暴发的“病毒”特征,已然打破这一定规,世间固有智者,但等到谣言被证伪时,病毒已伤及无辜。若放任谣言无所顾忌地漫游于网络,现实中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包括国家领导人。正因为此,依法加强网络管理,惩治网络谣言,这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的通例。连最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最近也有报告称,“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抵制和反击网络谣言,可谓刻不容缓、人人有责!广大网民要共同行动起来,打一场反网络谣言的全民战。要举利剑,严惩“制毒者”。网络谣言制造者最可耻,是罪魁祸首,必须严惩不贷!严惩,绝不仅是公安部门可以做的,每个网民都是维护网络世界和平的“干警”、都是反击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卫士”。特别是知情网民,要及时站出来,不做“沉默的羔羊”,敢于对谣言说不、予以批驳,让谣言止于真相。要借鼠标、键盘和智慧,铸一把利剑,劈开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外衣,揭批其制谣造谣的卑劣用心、险恶企图和无耻行径,让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言论自由是为了真理的表达,而不是脱离法治约束、越过法治边界、什么都可以说的所谓自由言说,就是一旦没有法律准则,可以自由地诬陷、甚至捏造罪名,构陷他人,这种自由是多么可怕。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言说自由,同时也有批驳错误、荒谬言论的自由。任何法治社会对诬陷、造谣造成后果的还要依法处理,绝不能使危害国家、社会、他人的言论自由地泛滥。如果造谣、说谎的言论被允许,这不仅与法治建设的目标背向而驰,而且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无从谈起。言论自由必须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形成社会共识、促进人民团结、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言论甚至谎言争得所谓自由的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言论、谣言、谎言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我们提倡、主张的言论自由亦是如此。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责任对应的,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因此,任何国家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抽象自由。一方面,这种言论自由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前提。孟德斯鸠有言,“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的事情”,言论自由也是如此。言论自由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它既能促进社会的正常交往,也能因挑衅性、诽谤性语言而恶化人们间的关系;它既能成为弘扬公序良俗的载体,也能沦为败坏社会风气的罪魁;它既能消解社会的各种愤懑和不满,也能在特殊场合扰乱公共秩序。言论自由的两面性,因现代通讯工具广泛的影响力而增强了法制规范的必要性,使社会责任意识更加凸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而限制的理由是“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还应该遵守道德的规范。像粗口谩骂、污言秽语等违犯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应当受到约束,真正的言论自由应该是在法律、道德的约束内对自己观点的负责任的理性表达。另外,言论自由还有不同场合、不同群体之分,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享受着不同的权利的同时,也受着程度不同的约束。这在中国如此,在国外亦是如此。就言论自由而言,行政官员或公务员所受的限制就严于一般公民。如有的国家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无权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不得以个人的观点来混淆国家在某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

   “言论自由是个外来思想,非真正国产。”西方所宣扬的言论自由是与话语权紧密相联的,谁的话语权强,谁的言论自由就大,没有话语权,言论自由就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根本不是现实。在某些西方国家的这种政治和舆论环境中,借着话语权强势,言论自由成了打击别人的工具和手段。在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中,西方某些媒体不惜歪曲事实、捏造虚假新闻,对中国进行造谣,这能谓其言论自由吗?他们所主张的言论自由只是强势下的盛气凌人的言论自由、是罔顾事实打击别人的言论自由。种种事实表明,某些人提倡的言论自由,在很多场合下变成了政治工具,而且具有双重标准。他们可以随意捏造一个借口,对他人进行污蔑,这岂不是对其所宣扬的言论自由的绝好讽刺。

   苏联解体对于西方来说是一场胜利,但对于利害切身的俄罗斯人民则是一场空前的国家灾难。苏联演变和解体的原因很多,“新闻改革”、舆论失控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新闻改革是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民主化”、“公开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令人扼腕的是,这种新闻改革走上了否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背离社会主义新闻工作原则的邪路,最终导致舆论失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类媒体逐步脱离党的领导。党性原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是党性原则的核心。但是,戈尔巴乔夫的新闻改革不仅没有坚持这一点,反而明令废止对文化宣传工作的“行政干涉”,致使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不敢实施对所属文化宣传部门及其所掌握的舆论工具的领导,任其各行其是,各自为政。这在事实上抛弃了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放弃了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1990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新闻出版法》规定,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宗教团体以及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权利创办舆论工具”,这为“自由办报”开了绿灯,使反对派政党团体办报和私人办报完全合法化。当年10月,已有700多家报刊,包括13个党的报刊进行了登记,其中1/7属个人所有,还出现了独立通讯社。《新闻出版法》生效后,涌现出不少新的报刊,其主要的舆论倾向就是反对共产党。有的报刊甚至刊登退党者的文章,声称留在党内的都是些“不正派的人”,从而使退党人数明显增多,起了瓦解苏共的作用。与此同时,《莫斯科新闻》、《文学报》及隶属于最高苏维埃的《消息报》等许多机关报刊都纷纷抛弃机关报性质宣告“独立”。《消息报》甚至长期批评苏共和苏联政府,支持各地的“民主派”和民族主义者。

   一方面,执政党和政府自己办的报纸、广播、电视在舆论导向上出了问题,不仅不再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保持应有的战斗力和社会责任感,反而站在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对党和政府工作进行不负责任的批评和指责。这种自己出钱办报骂自己的现象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难以想象的。另一方面,各种反对派别也深知控制舆论的重要性,纷纷不惜血本办起自己的报刊,这些报刊几乎都以丑化苏共、责骂社会主义为宗旨。1990年上半年,苏联境内各种“非正式”出版物多达上千种。对此,俄罗斯著名作家邦达列夫指出:“在6年当中,报刊实现了欧洲装备最精良的军队在40年代用火与剑侵入我国时未能实现的目标。那支军队有第一流的技术设备,但缺少一样东西——这就是千万份带菌的出版物。”

   2.各类负面舆论借“公开性”之名充斥媒体。戈尔巴乔夫入主克里姆林宫后不久,便提出“民主化”和“公开性”等一系列新理念,动员报纸杂志就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进行公开辩论。他提出要实行“毫无限制的公开性”和“舆论多元化”;并且明确表示“任何事件,不论是今天的痛楚或是过去历史上的悲惨事件,都可以成为报刊分析的对象”。“民主化”和“公开性”成了策动全苏联各种反对派大肆声讨苏共的总动员令,苏联媒体掀起了一场“公开事实(包括国家机器运作程序)和揭露历史污点的大革命”。一时间,报刊大量刊登的揭露官场营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以及社会上酗酒、吸毒、妇女卖淫等现象的文章触目惊心,严重搞乱了普通民众的思想。同时,媒体还大量刊登否定苏联和苏共历史的文章,一些不曾报道过的事实和失误被严重歪曲和无限夸大,一些媒体还以耸人听闻的报道、荒诞无稽的假新闻乃至针对苏共和社会主义的造谣、诽谤等等来吸引读者,造成民众对政府的普遍不满和国内民族矛盾的不断激化。

   闸门已被打开,形形色色的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思潮如同洪水般奔涌而出。斯大林成了“恶魔”,列宁成了“无赖”,整个苏共和苏联的历史除了罪恶还是罪恶,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带来的只是灾难,而资本主义社会则成了人们心目中自由和富足的理想天堂。当主流舆论千百次地重复苏共和苏联社会主义实践是失败的,当各种媒体把党的领袖的形象抹得漆黑一团,执政党的威信也降到了零点。人们对共产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怀疑,苏联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受到沉重打击。而面对敌对势力利用“民主化”、“公开性”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动的猖狂进攻,以戈尔巴乔夫为代表的苏共领导人不仅没有及时给予回击,反而姑息、纵容、欣赏,甚至自己也参与到这种大合唱中。

   3.为西方意识形态的大举进攻开放门户。1987年1月,根据戈尔巴乔夫的指示,苏联停止干扰BBC对苏广播,不久又相继停止干扰***、自由广播电台等多家西方电台的对苏广播,苏联民众从此可以随时听到外国电台的声音。这些西方国家政府的喉舌大肆宣扬西方的生活方式,介绍西方对苏联改革的态度和观点,以西方的立场和视角评论苏联的政治局势。这对当时正处于改革十字路口的苏联人来说,其蛊惑性、煽动性不言自明。对此,美国国际广播委员会认为,“苏联停止干扰西方广播,可能比戈尔巴乔夫决定从东欧撤军50万的允诺更重要。对美国来说,它为促进苏联社会的和平演变,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但是,苏联并没有就此打住,同年12月,苏联决定拨款400万外汇卢布,进口20个西方国家的报刊,在国内公开出售。这进一步助长了西方对苏联的舆论攻势。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媒体失控导致反共反社会主义的舆论一步步瓦解、摧毁了苏联意识形态大厦的根基,掏空了苏联制度的核心价值体系,加速了苏联演变和解体的步伐。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经历了持续10年的动荡和衰退,使当年的超级大国沦落为一个备受西方挤压的国家,多少俄罗斯人反思起来为之痛心疾首。颇有意味的是,普京、梅德韦杰夫治理下的俄罗斯,出现了西方所批评的“民主倒退”,包括加强对媒体的控制,但却带来俄罗斯经济的强劲复苏和政局稳定。这一切,对于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的中国而言,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现在有人攻击中国的新闻制度,鼓吹媒体民营化,这恰恰证明我们的制度是正确、有效的。他们的用心不言而喻,就是想让中国走苏联的路。前车之鉴,希望中共中央从中吸取教训。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了一个思想多元、高度包容的现代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和充分的表达空间,但有的人却不顾这种进步和变化,抱着狭隘的意识形态偏见对中国的这种进步和变化置若罔闻,甚至恶意诋毁。这种做法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所以,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不赞同那种抽掉言论自由的法律的、道德的、规则的前提和约束,空洞地、抽象地谈论言论自由的做法。那种将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的观点和做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我觉得,当今的中国媒体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时刻——媒体应该严肃认真地反思自己:为何媒体的公信力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日益下降?为何老百姓已经把记者中的“名记”、“娱记”称之为“名妓”、“娱妓”?那是因为,当今的部分媒体已经沦为利益集团的工具,媒体客观公正的职业要求即将成为亟待拯救的濒危对象。在这种时候,号称肩负“舆论监督”责任的媒体,不光需要自我反省,也确实需要被监督。媒体决不能因为自己承担着“舆论监督”的责任,就可以滥用自己的特权。有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完全没有职业道德,对党及政府和人民挑拨离间,尽找负面新闻,甚至敲诈勒索,象我们中美创新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北京合作医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开展治好病再收费,这么对国民有益的创举,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却老有新闻媒体让我出钱做广告。

   其实,我也是言论自由的受害者,深受其害,目前号称治疗各种难治病及各种疑难病的医院多,医生也多,疗法也很多,鱼龙混杂,病人往往是充满希望去治却带着失望回来,总是花了好多钱病却没治好。我为了避免各种疑难病人上当受骗。为了响应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为了让患者相信我们北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医疗技术,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我院出资及用已通过国家申请的专治各种疑难病有独特疗法和较好疗效的六十多项专利,在合作的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病人凭身份证明及诊断证明,不交任何押金,就可以先免费治疗。但是,这么好的医疗新方式,常遭受同行的无端攻击和不明真相的病人质疑。我认为;治好病再收治疗费,又不收任何押金,治不愈了病人这可以不交费,甚至治愈了病人还可以不交费,这样的政策,只有病人骗医院,医院是骗不了病人的,治愈否是以其它大医院检查为准的,又不是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检查为准,另外,北京中美合医院本来就不给病人做检查的,治疗前后都让病人去其它大医院检查,这样的规定根本就没办法骗人的,连检查费都挣不着。

   还有人质疑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能好那么多种疑难病,发明了那么多项药物专利,怎么不获得诺贝尔奖?我认为;中国只有叛国反党低级下流的人才能获得诺贝尔奖,比如叛国投敌的达赖获得过诺贝尔奖、反对党的刘晓波获得过诺贝尔奖、写黄色小说《丰乳肥臀》低级下流的莫言获得过诺贝尔奖,还有就是因为没有和美国搞好关系,只要和美国搞好关系,获得诺贝尔奖肯定不是问题,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不会去图虚名,直接给你来个实际的,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完全可以显示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技术实力的,若效果不好谁也不敢这么做,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了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治疗费,没有治好的不收任何治疗费用。总之,西方控制了诺贝尔奖的取得权,有好多时候出于自己的利益,评选并不一定公平,甚至有利用诺贝尔奖打击中国和俄罗斯的丑陋做法,所以对于诺贝尔奖我们没有必要太当回事。

   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是给医院和医生会带来很大的压力,他们怕病人治好了病不交费及怕治不好的病收不到钱而不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我认为;正是这种压力,医院和医生才有刻苦专研提高医术的动力。千方百计想办法用最便宜的药把病人的病治好,对于那些公认不好治愈的病可以实行见效后再收费。人是有良心的,病治好了病人是不会不给钱的。据了觪,该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以来,从无发生医闹和病人病好了不给钱的现象。从中看;治好病再收费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也是切实解决了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更是应对目前医闹事件频发无形中的硬实力。

   因举措比较创新,好多人有疑问,感觉是不是天上掉的陷饼,有什么圈套似的,打电话咨询的好比审犯人一样,还有,因开展治好病再收费后,损害了一些医院及医生的利益,有些医院及医生经常打骚扰威胁电话,还有竞争对手在网上发布不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言论攻击我们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说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骗子。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实行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收费, 不收任何押金的, 治疗前和治疗后都让病人去301医院和协和医院及北大人民医院等中国有权威的大医院检查确诊,对没有治愈的病人。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不收取患者任何治疗费的,治愈的患者可以在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也就是说病治好否由其他医院说了算,医患双方达还签订有协议,是法律保障的,还有人瞎说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在拿病人搞试验,这怎么可能?每个病人都要用几千元治疗费用的,想搞也搞不起的。北京中美联合医院用的都是目前已知成份和功效的中草药组合成方,并巳通过国家申请发明专利的药物给病人治疗。疗法都是十分确切的。若疗效不好或搞试验,治愈率肯定不会高的,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才收费,若治愈率不高,大部分病人都不交费,那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怎么办?所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没有一定的疗效是不会开展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费的。按瞎说的人之逻辑,那各个医院都是在拿病人搞试验的了,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局和卫生局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还是国家医保农合定点医院,北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的科研人员把执业医师证注册到合作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怎么能因为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就说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骗子,是在拿病人搞试验。害得病人都不敢去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享受治好病再交费了,我认为这样的言论自由不要也罢。

   任何政党历来把新闻舆论工作作为进行革命斗争的重要武器,我们党始终注重运用新闻媒体传播真理、组织群众、推动工作。在烽火连天的革命岁月,在热火朝天的建设年代,在波澜壮阔的改革时期,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都形成了“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的强大力量。实践充分证明,重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必须抓紧抓好抓牢。

   舆论工作是重要的武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现在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太多太杂,重复办各种报刊杂志,重复建广播电视台,致使互相争读者听众观众,过多揭露党和政府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大量浪费物资人员,而且为了经济利益乱发非法虚假广告,坑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不够重视,仅应付而已,对好人好事漠不关心很少报道,比如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为了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治不好不收费,这么好的举措,不但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还常有记者来暗访调查是真实后要医院出钱做广告。对那些偶尔发生的医疗事故却常常报道,造成现在病人和医生关系十分紧张。

   希望中共中央尽快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整顿应照以下几条;1.尽快压缩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的数量。2.新闻媒体要与经济利益脱钩,决不能搞市场化,决不能搞有偿新闻[目前各网络新闻媒体明目张胆,明码标价地出售新闻源]。3.广播电视台和报刊杂志全部由党和政府办,决不能由私人办,更不能让外国新闻媒体加入搞竞争。 4.要各新闻媒体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好人好事,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及科教类节目为主,戏曲歌曲音乐等娱乐节目为辅。其中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现在好多人犯法被惩处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为什么会得病,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会有人去干违纪犯法的事了。如果人知道怎样能保持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人去做有害身体健康的事了,国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员及建那么多监狱和不用那么医护人员及建那么多医院了。若加上招聘和房产信息更好,能使外出人员尽快找到工作和住处,若想办法把广播电视办成以科教为主就更好了,广播电视台把清华北大那些高校名师的教学课程制作在广播电视里播放 [直播也好],不但使学生在家听广播看电视就能学习,而且还能使人人都能享受高校名师的教育。

   最后,我建议中国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压不了正的,怕什么?有正义的心还要有正义的胆才行。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

   当今世界,互联网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中国已成为网络大国,但还不是网络强国,在网络安全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网络安全是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压不了正的。怕什么?有正义的心还要有正义的胆才行。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

   中国已有6亿多网民,是美国总人口的两倍,中国人的生活在加速互联网化。网络涉及人们的种种需求,安全需求真实而迫切。互联网上不光有“言论自由”的问题,打击网络非法入侵破坏、窃取网民个人信息、网络盗窃、网络诈骗和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等多发性网络违法犯罪,还有网上暴恐、涉黄涉赌等,才是互联网事务的轴心。互联网上有多元言论,同时也有行为禁忌,大多数人,包括多数异见人士是能够甄别这当中分寸的。因为说话犯法,惹出麻烦,这是任何社会都需有的警惕。另一方面,把大家的嘴都封住,这决非《网络安全法(草案)》和设“网安警务室”的初衷。偏要较“什么是言论自由”这个真,这在今天的中国挺没意思的。这不是个理论问题,它是社会治理不断优化的实践过程。要让人们说话尽可能自由,同时又不侵蚀、冲击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当一个人说了违法言论时,他自己的直觉和周围的提醒应能形成足够强烈的警示。

   我认为;良好的网络平台应该是宣扬正能量谴责负能量,不应该只有负能量没有正能量,比如象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为了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治不好不收费,这么好的举措,无一网络媒体给于报道。而那些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一打开网就可以看见。中国应该建设一个使人不敢胡言乱语的制度,要理直气壮地公开实行网络实名制,不要目前的暗中网络实名制,公权力要查出发布者是十分容易的,而个人要查出发布者是十分困难的,导致一些人无所顾忌地胡言乱语散布谣言,无端攻击他人谩骂侮辱他人。并进行普法宣传,使人人都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胡说乱语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意识。上网实名制的理由如下:

   1、充分促进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在法规制度上先行一步;

   2、保护上网的青少年。既然用身份证上网,就能从技术角度及时阻止青少年去那些不少的网站,以及控制打游戏的时间。能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3、便于成年网民自控,既然上网过程比较公开,就能限制各种网络不良行为。

   4、实名制后,不会那么放纵自己,上网时言语就会规范文明些。如今上网特别是论坛中污言秽语横溢,实在令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蒙羞。古人说的好:辱人者自辱,善待人者自善之。

   5、同样,普通老百姓实名上网了,各级公务员也要实名上网的。上下沟通更为方便,民意能很好地上达,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

   6、一小部分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就会有所忌惮,不致像现在这样猖狂地组织犯罪,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说实话,国家如果实施实名制上网,那真是从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为百姓着想。现在没实行实名制,真有在网上造谣惑众,里通外国的,有IP在,还怕他逃得出恢恢法网之正义审判吗?

   7、如今网上购物越来越流行,渐渐变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但大家也深受不诚信的卖家和少数耍赖的买家之苦。如果实行实名制,就能更好促进网上交易的大发展。

   8、有些人心怀叵测,专门爱上各种BT的网站,结果害人害己。实施实名制后,出于多种向善的考虑,许多人就不敢再在那里造谣惑众蛊惑人心了。
   
   9、上网的目的是为了学习、沟通、交流。如果你上网是为了写论文查资料,善意地向组织上提建议、甚至是批评,有什么好怕的?为人不做亏心事,何怕上网留真名!再说了,要怕就不要说,要说就不要怕。做人要行在明处。

   10、ZF有根据法律来治理权利和义务。合理合法地管理是ZF之责,人民群众遵行是自己的义务,不需要无端生事。万一是地方ZF处理不当,有上一级人民ZF在呢。我们也完全可以通过顺畅的方式去谦卑的表达我们自己的意见。小心中了别有用心之小人的诡计,而损害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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