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中国大学师生的智商=不如骗子是个大问题

陈中华;中国大学师生的智商=不如骗子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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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18岁的临沂姑娘徐玉玉被骗致死尸骨未寒,8月23日凌晨,来自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其父母也因伤心过度住进医院。今日,网上传出一份“警情通报”称,“8月29日晚上11时许,中关村派出所110接报:海淀区蓝旗营小区清华大学一老师,被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人民币1760万元。
   
   这个年头,发生一起诈骗案件,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就如同小偷小摸案件一样,但是,中国大学师生屡屡被骗是个大问题,山东临沂徐玉玉案件A级通缉令中最后一名嫌疑人郑贤聪投案自首,6名犯罪嫌疑人终于全部落网。这6名嫌疑人来自福建等地,平均年龄只有26岁,3人为90后,最小的不过19岁,低龄是他们的重要特征。媒体采访后勾画出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群像:年龄年轻,来自农村,家庭贫困,学历不高,处于社会的底层。

   关于大学生上当受骗的事,如今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研究生被人贩子拐卖,大学生打工误入贼船,女大学生青楼失身,报名被骗手续费等等,媒体披露屡见不鲜。就说大学生搞传销,可以说相当普遍。央视报道过山东一起传销案,当地组织者不仅是大学生,而且网络还建到十余个省市。

   面对大学生容易轻易上当受骗的事实,按理说是不应该的。从小学到高中,从中学到大学,已达到相当的文化程度,素质高,觉悟高,再加上聪明才智,应该说是非分辨能力,鉴别能力,防骗能力,比起普通人来说是相当强的。可大学生上当受骗的案例不但没减少,反而有扩大的趋势。这不能不引起重视和思考。

   先从大学生自身的弱点说起,大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父母,家庭境况好,大学的生活开支还应付得了,家庭境况差一点,难免不会捉襟见肘。金钱这玩意,多了不嫌,少了没法。再说社会领涨的是物欲,有钱的才是大爷。大学生没有生活在真空,不能不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不能不受到金钱的诱惑。想包里多点数的,想改变一下窘境,想减轻一点家里的负担,想在同学面前腰板硬些,揣着这些心理,走上了梦想一夜暴富之路。

   涉世不深,阅历浅薄,是当代大学生误入歧途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铜川破获非法传销案的现场,一男青年说,他是南昌大学的学生,本来是利用暑假来西安旅游,却被同学骗到这里,想脱身没有办法脱不了。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大学生思想单纯,难辨真假,迫切需要挣钱的心理,或花言巧语,或物质引诱,或亲情友情相邀,或强行逼迫等,让大学生从事不法营生。在应对复杂的社会生活时,这些大学生确实显得智商不够。

   金钱的诱惑太大,外面的世界太精彩,发生不该发生的故事,责任也不能全推给大学生自己。在小学,在中学,走出校门,老师交总要千叮咛,万嘱咐,社会上有坏人,该怎么怎么小心,该怎么怎么注意等等,生怕学生在回家的时候出什么问题。但一进了大学,就是两回事了,什么都要靠自己,只能凭自己的认识感受社会,感受生活。结果,让社会感染了他们。

   许多有过教训的大学生在总结时提到了这一点,比如什么是传销,在校园内从没听说过,至于它的危害,就更不清楚了。对社会的诸多不良风气,邪恶表现,社会上一些新情况,新变化,对相当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社盲”,一旦走出校门相遇,怎能不吃亏呢?很明显,大学的思想教育不仅薄弱,在方式方法和内容上也与社会生活脱节,这是形成大学生社会生活智商低下的主要原因。
   
   据媒体报道,中国人年均读书0.7本,与韩国的人均7本,日本的40本,俄罗斯的55本相比,中国人的阅读量少得可怜。日本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的著作《低智商社会》意外地触动了中国人的敏感神经。他在书中说:在中国旅行时发现,城市遍街都是按摩店,而书店却寥寥无几,中国人均每天读书不足15分钟,人均阅读量只有日本的几十分之一,中国是典型的“低智商国家”,未来毫无希望成为发达国家!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国家的人最爱读书,一个是以色列,另一个是匈牙利。以色列人均每年读书64本,而以色列的犹太人更甚,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犹太人人均每年读书达68本之多。犹太人有个习俗,当孩子出生时,母亲就会翻开《圣经》,滴上一点蜂蜜,让小孩去舔《圣经》上的蜂蜜,通过这一舔,让孩子对书产生美好的第一印象:书是甜的。当孩子稍稍董事时,几乎每一个母亲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有一天你家里突然起火,你首先会抢救什么?”当孩子回答是钱或钻石时,母亲会严肃地告诉他:“这些都不重要,你首先应该抢救的是书!书里藏着的是智慧,这要比钱或钻石贵重得多,而智慧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因而犹太人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文盲的民族,就连犹太人的乞丐也是离不开书的,即使在乞讨,他们的身边总会带着每天必读的书,更别说衣食无忧的人了。

   记得有一位学者说过: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应该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一个社会到底是向上提升还是向下沉沦,就看阅读能植根多深,一个国家谁在看书,看哪些书,就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未来。

   所谓“读书改变人生,知识改变命运”。读书不仅仅影响到个人,还影响到整个民族,整个社会。有人感叹道:“当今社会识字的人多了,读书的人却少了。”很多人把宝贵的时间耗在推杯换盏、打牌搓麻将、欢歌劲舞等娱乐应酬中,却不愿花时间认认真真地读几本好书。要知道: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可怕的民族;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阅读始终是知识的源泉。少一些应酬,多读几本好书吧! 当然,大学生已经是个成年人,但是由于现在的家庭溺爱越来越严重,导致现在的大部分大学生还像个没有断奶的孩子一样,做事不会自己思考,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自身的全面发展。

   还有一些教育怪相频频发生,比如西安的“绿领巾事件”、包头的“红校服事件”,事情虽然不同,但是异曲同工,都刻意将学生分为优劣两个不同群体。这种分类虽然美其名曰是“激励”,实质上却是一种教育软暴力。学校和教师应该是最懂教育的,但在教育实践中却相当业余,甚至违背教育规律,走上了教育的反面,原因就是急功近利。如此蠢笨的教育,只能毁掉教育、毁掉孩子的明天。

   另外;骗子猖獗盛行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如今的有些人为了钱不择手段,不讲诚信,不讲道德,不讲法律,这些人利用他人的善良或逐利心理行骗,利用法律的空子与漏洞,屡屡得手;另一方面,源于有些人贪图小便宜,总想着不劳而获,总想着天上掉馅饼,给了骗子可趁之机。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有关方面打击防范不力,在一些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巨大漏洞,只是过多地考虑了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很少考虑社会效益,比如一些通信运营商和网络经营单位等等。还有就是诈骗犯罪成本较低,破获的案件也不多,使得一些骗子有恃无恐。
   
   个体固然应该擦亮眼睛,就像徐玉玉事件出来之后,很多媒体已经做到的那样,一再提醒、不断预警,诸如“防骗手册”之类的东西也大行其道。这本身并无问题,也属于个体行走社会必备的“利器”。但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绝不能仅仅强调个体的责任,更不能完全将悲剧归于社会成员的失察,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该有更积极、更主动、更负责任的作为。
   
   一者,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作为,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就要考虑到防范恶行,不能纵容企业只顾拓展业务而无视公众权益的“唯利是图”,也不能借口诸事浩繁而袖手不作为。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本来就应该包括安全、有序、便利的考量,监管意识及手段必须跟得上日新月异的信息发展步伐。
   
   再者,每一起悲剧性事件都应该成为提升治理水平的契机。不要总是说“已经尽责”,也不要总是把监管责任推给个体。无论是此前的魏则西,还是这一次的徐玉玉宋振宁,这些生命个体已经付出了无比惨烈的命价,相应的,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应该真正从制度层面多一些努力,不要等死者的血痕淡漠,不要一再重复类似的悲剧。
   
   很多时候,社会层面表现出来的麻木,乃至出现指斥受害者的情形,并非是真的麻木,而更多的是“见惯了悲剧”、“见惯了积习难改”的心理暗示使然。从多年以前的孙志刚之死,到盲井村的集体杀人,再到电信诈骗的无所不在,这里边其实存在着一条若隐若现的隐秘链条,根本上在于对人、对生命、对公众权益的不屑,甚至是无视。
   
   看似无人“对此负责”,实则责任就存在于惯常的行政运行之中。电信诈骗果真不好查、不便查吗?我看未必,钱就是被骗子骗走也能追回来的,以目前的技朮手段,并非不可能。而如果我们的社会对于普通人的遭际依然秉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单纯计较成本,那么,像魏则西和徐玉玉宋振宁这样的故事还会一直演绎下去。
   
   以徐玉玉事件为例,有专家就说了,按照警方属地管理的原则,山东临沂警方想要破案的话,“去广东、广西,花费的成本早就超过被骗的9000多元了。”如果政府总是这样算账,则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魏则西和徐玉玉及宋振宁。
   
   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不是等来的,也不是靠老百姓忍受来赎买的,而应该是通过积极的治理不断完善的。与其指责骗子的无底线、被骗者的傻活该,不如下决心打造一个有耻感、可放心的制度环境。总是让魏则西徐玉玉等青年被骗憋屈而死,这个社会伤不起。

   同时,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必须要追问,就是徐玉玉家里的电话和助学金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如果没有内部人的帮忙或疏忽,以及有关通信方面技术的漏洞,想要如此准确地获知其有助学金的消息,怕也不是件容易事。

   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骗子所使用的电话居然是虚拟运营商,实名制不严,根本很难查实。据记者了解,徐玉玉接到的诈骗电话为“171”开头的号码,在江苏、广东、福建、浙江、湖南、陕西等地,均发生过涉及170/171号段的电信诈骗。以170/171号段为主要服务平台的虚拟运营商,不自己建设通信网络,而是租用实体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的网络开展电信业务。

   为什么国家一直强调要电话实名制,就是还有企业单位不落实?还要留下如此大的犯罪空间,这里面究竟有多少利益勾连。法律方面应该加大力度,严格落实有关企业单位责任,不能任由问题蔓延,而不能解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还有政府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无形中成为了骗子的帮手。

   在当下骗子猖獗盛行的情况下,有关方面是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对于广大公众来说,还是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最重要的是把握三条:第一,绝对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要想着不劳而获;第二,关于汇款、打钱的事,首先要多找熟人朋友电话咨询一下,其次绝不要给陌生人汇款、打钱,无论是什么事情。第三,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核心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等等。

   另外;我认为,魏则西之死,是百度之责。虚假广告最主要的责任是发布者,没有发布者(媒体)的黑心图财,广告主(医院)的广告就不可能发布出去的。百度公司一年收了几百亿虚假广告费,足以以刑惩处的,不能只由政府部委查处,决不能以罚代刑。当前,网络谣言传播出现了三个趋势:微博化、组织化、时政化。近两年来,网络谣言的危害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随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成立,对网络谣言的治理进入了新的阶段。去年底以来,有关部门主动出击,对网络谣言依法进行系统治理,一批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一批传播谣言的网站被关闭。回顾互联网发展历史,网络谣言肯定还会出现,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操纵下,甚至在某些时刻、某些区域还会有爆发性传播的可能,这就对相关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预见,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将成为互联网继续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网络谣言的治理也将呈现常态化、法治化的趋势。

   谣言与真相有时就是一纸之隔。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但网络传播瞬间暴发的“病毒”特征,已然打破这一定规,世间固有智者,但等到谣言被证伪时,病毒已伤及无辜。若放任谣言无所顾忌地漫游于网络,现实中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包括国家领导人。正因为此,依法加强网络管理,惩治网络谣言,这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的通例。连最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最近也有报告称,“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抵制和反击网络谣言,可谓刻不容缓、人人有责!广大网民要共同行动起来,打一场反网络谣言的全民战。要举利剑,严惩“制毒者”。网络谣言制造者最可耻,是罪魁祸首,必须严惩不贷!严惩,绝不仅是公安部门可以做的,每个网民都是维护网络世界和平的“干警”、都是反击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卫士”。特别是知情网民,要及时站出来,不做“沉默的羔羊”,敢于对谣言说不、予以批驳,让谣言止于真相。要借鼠标、键盘和智慧,铸一把利剑,劈开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外衣,揭批其制谣造谣的卑劣用心、险恶企图和无耻行径,让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言论自由是为了真理的表达,而不是脱离法治约束、越过法治边界、什么都可以说的所谓自由言说,就是一旦没有法律准则,可以自由地诬陷、甚至捏造罪名,构陷他人,这种自由是多么可怕。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言说自由,同时也有批驳错误、荒谬言论的自由。任何法治社会对诬陷、造谣造成后果的还要依法处理,绝不能使危害国家、社会、他人的言论自由地泛滥。如果造谣、说谎的言论被允许,这不仅与法治建设的目标背向而驰,而且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无从谈起。言论自由必须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形成社会共识、促进人民团结、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言论甚至谎言争得所谓自由的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言论、谣言、谎言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我们提倡、主张的言论自由亦是如此。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责任对应的,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因此,任何国家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抽象自由。一方面,这种言论自由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前提。孟德斯鸠有言,“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的事情”,言论自由也是如此。言论自由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它既能促进社会的正常交往,也能因挑衅性、诽谤性语言而恶化人们间的关系;它既能成为弘扬公序良俗的载体,也能沦为败坏社会风气的罪魁;它既能消解社会的各种愤懑和不满,也能在特殊场合扰乱公共秩序。言论自由的两面性,因现代通讯工具广泛的影响力而增强了法制规范的必要性,使社会责任意识更加凸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而限制的理由是“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还应该遵守道德的规范。像粗口谩骂、污言秽语等违犯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应当受到约束,真正的言论自由应该是在法律、道德的约束内对自己观点的负责任的理性表达。另外,言论自由还有不同场合、不同群体之分,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享受着不同的权利的同时,也受着程度不同的约束。这在中国如此,在国外亦是如此。就言论自由而言,行政官员或公务员所受的限制就严于一般公民。如有的国家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无权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不得以个人的观点来混淆国家在某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

   “言论自由是个外来思想,非真正国产。”西方所宣扬的言论自由是与话语权紧密相联的,谁的话语权强,谁的言论自由就大,没有话语权,言论自由就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根本不是现实。在某些西方国家的这种政治和舆论环境中,借着话语权强势,言论自由成了打击别人的工具和手段。在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中,西方某些媒体不惜歪曲事实、捏造虚假新闻,对中国进行造谣,这能谓其言论自由吗?他们所主张的言论自由只是强势下的盛气凌人的言论自由、是罔顾事实打击别人的言论自由。种种事实表明,某些人提倡的言论自由,在很多场合下变成了政治工具,而且具有双重标准。他们可以随意捏造一个借口,对他人进行污蔑,这岂不是对其所宣扬的言论自由的绝好讽刺。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了一个思想多元、高度包容的现代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和充分的表达空间,但有的人却不顾这种进步和变化,抱着狭隘的意识形态偏见对中国的这种进步和变化置若罔闻,甚至恶意诋毁。这种做法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所以,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不赞同那种抽掉言论自由的法律的、道德的、规则的前提和约束,空洞地、抽象地谈论言论自由的做法。那种将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的观点和做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我觉得,当今的中国媒体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时刻——媒体应该严肃认真地反思自己:为何媒体的公信力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日益下降?为何老百姓已经把记者中的“名记”、“娱记”称之为“名妓”、“娱妓”?那是因为,当今的部分媒体已经沦为利益集团的工具,媒体客观公正的职业要求即将成为亟待拯救的濒危对象。在这种时候,号称肩负“舆论监督”责任的媒体,不光需要自我反省,也确实需要被监督。媒体决不能因为自己承担着“舆论监督”的责任,就可以滥用自己的特权。有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完全没有职业道德,对党及政府和人民挑拨离间,尽找负面新闻,甚至敲诈勒索,象我们中美创新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北京合作医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开展治好病再收费,这么对国民有益的创举,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却老有新闻媒体让我出钱做广告。

   其实,我也是言论自由的受害者,深受其害,目前号称治疗各种难治病及各种疑难病的医院多,医生也多,疗法也很多,鱼龙混杂,病人往往是充满希望去治却带着失望回来,总是花了好多钱病却没治好。我为了避免各种疑难病人上当受骗。为了响应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为了让患者相信我们北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医疗技术,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我院出资及用已通过国家申请的专治各种疑难病有独特疗法和较好疗效的六十多项专利,在合作的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病人凭身份证明及诊断证明,不交任何押金,就可以先免费治疗。但是,在当今社会信任危机的背景下,无人信好事。各种质疑无端攻击接连而来,说我是骗检查费挂号费,拿人做试验。 试想一下,如果全国各医院都象我们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一样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不收任何押金,治不好不收任何治疗费的政策,把结账的主动权交给患者。那么,针对看病过程中的乱收费的现象患者就有可能拒付。这样就能从根源上转换了“医与患”之间的主、被关系,使广大患者在医疗的游戏规则中真正处于主动地位。这肯定能成为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也就是说把钱权掌握在病人手中是解决看病贵的最有效办法。

   但是,这么好的医疗新方式,常遭受同行的无端攻击和不明真相的病人质疑。治好病再收治疗费,又不收任何押金,治不愈了病人这可以不交费,甚至治愈了病人有疑问还可以不交费,这样的政策,只有病人骗医院,医院是骗不了病人的,治愈否是以其它大医院检查为准的,又不是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检查为准,另外,北京中美合医院本来就不给病人做检查的,治疗前后都让病人去其它大医院检查,这样的规定根本就没办法骗人的。再说了,就是检查了也是很正常的,你总得让医院知道病情轻重吧,否则怎么对症治疗。

   我院要求病人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病情轻重和对症治疗以及避免医疗纠纷,因实行治好病再收费后,出现有些患者拿着假身份证明和假检查单骗药出去卖药的,还有敲诈勒索的,拿药回家服用后,说这病那病,逼迫我院赔偿,还出现了一些纠纷,比如病人来看病时,带着原有的检查结果,没有复查就给病人治疗,有些病人的肝肾功能本来就因慢性病长期吃药导致不正常,最后说是吃我院的药导致不正常的,不但不给治疗费还要我院赔偿。还有些病人没有发现的病,比如早期肝硬化的病人,一般是没有任何症状的,不通过仪器捡查是不知道的,最后硬要说是吃甲方医院药物导致的,还有些病人病情比较严重,但检查报告单上不严重,甚至有些病人医院里有熟人,故意把病情报告写轻,最后说我们医院越治越严重了,为了避免医疗纠纷及对症治疗,病人治疗前必须凭身份证明在我院的医学技术合作医院复查确诊和健康体检后才能享受治好病再收治疗费。复查确诊和健康体检费用由病人自己承担,治愈后病人可以自己去任何二级以上医院复查确诊。我院目前只能做到给真正有病的患者先免费治疗,如果按这些人的逻辑思维,我院为了了解病情轻重和对症治疗,要求病人检查确诊就是骗检查费的话,那全国各个医院都是在骗病人的检查费了?

   我院要求病人挂号目的是因我院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后,常有同行的医务人员和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没病假装看病,同行的医务人员想骗取我院的发明专利配方,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想骗药出去卖,即浪费了医生的诊疗时间又担误了病人的看病时间。为了防止不是看病的人假装病人看病,我院规定所有病人看病前必须先挂号后看病。如果按这些人的逻辑思维,各个医院都是在骗病人的挂号费了?另外,我院给病人一个疗程的药费就四千元左右,而挂号费才200元,这到底谁会骗谁呢?再说了,在北京挂一个专家号200元价格巳经很低了,有的医院专家号都收三百五百甚至上千元。

   还有人质疑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能好那么多种疑难病,发明了那么多项药物专利,怎么不获得诺贝尔奖?我认为;中国只有叛国反党低级下流的人才能获得诺贝尔奖,比如叛国投敌的达赖获得过诺贝尔奖、反对党的刘晓波获得过诺贝尔奖、写黄色小说《丰乳肥臀》低级下流的莫言获得过诺贝尔奖,还有就是因为没有和美国搞好关系,只要和美国搞好关系,获得诺贝尔奖肯定不是问题,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不会去图虚名,直接给你来个实际的,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完全可以显示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技术实力的,若效果不好谁也不敢这么做,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了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治疗费,没有治好的不收任何治疗费用。总之,西方控制了诺贝尔奖的取得权,有好多时候出于自己的利益,评选并不一定公平,甚至有利用诺贝尔奖打击中国和俄罗斯的丑陋做法,所以对于诺贝尔奖我们没有必要太当回事。

   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是给医院和医生会带来很大的压力,他们怕病人治好了病不交费及怕治不好的病收不到钱而不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我认为;正是这种压力,医院和医生才有刻苦专研提高医术的动力。千方百计想办法用最便宜的药把病人的病治好,对于那些公认不好治愈的病可以实行见效后再收费。人是有良心的,病治好了病人是不会不给钱的。我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以来,从无发生医闹和病人病好了不给钱的现象。从中看;治好病再收费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也是切实解决了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更是应对目前医闹事件频发无形中的硬实力。

   希望大家分明是非,有些人看到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能治好各种疑难病,还实行治好病再收费得到病人的赞扬,他们自已又办不到,就怨天咒地,左怀疑右否定,极尽打压,这些没本事,又不想干好事的人,成天眼睛红红地盯着干好事的人说三道四,造谣生事,横挑鼻子竖挑眼,自己不想干不会干,还想要别人也干不成,这种人多了中国就真危险了!我们的合作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局和卫生局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还是国家医保定点医院,研究院的科研人员把执业医师证注册到合作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就差别于是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用。怎么能因为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就是在搞试验呢?按这些无事生非人的逻辑,各个医院都是在搞试验了?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局和卫生局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还是国家医保农合定点医院,北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的科研人员把执业医师证注册到合作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怎么能因为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就说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骗子,是在拿病人搞试验。害得病人都不敢去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享受治好病再交费了,我认为这样的言论自由不要也罢。

   任何政党历来把新闻舆论工作作为进行革命斗争的重要武器,我们党始终注重运用新闻媒体传播真理、组织群众、推动工作。在烽火连天的革命岁月,在热火朝天的建设年代,在波澜壮阔的改革时期,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都形成了“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的强大力量。实践充分证明,重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必须抓紧抓好抓牢。

   舆论工作是重要的武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现在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太多太杂,重复办各种报刊杂志,重复建广播电视台,致使互相争读者听众观众,过多揭露党和政府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大量浪费物资人员,而且为了经济利益乱发非法虚假广告,坑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不够重视,仅应付而已,对好人好事漠不关心很少报道,比如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为了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治不好不收费,这么好的举措,不但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还常有记者来暗访调查是真实后要医院出钱做广告。对那些偶尔发生的医疗事故却常常报道,造成现在病人和医生关系十分紧张。

   希望中共中央尽快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整顿应照以下几条;1.尽快压缩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的数量。2.新闻媒体要与经济利益脱钩,决不能搞市场化,决不能搞有偿新闻[目前各网络新闻媒体明目张胆,明码标价地出售新闻源]。3.广播电视台和报刊杂志全部由党和政府办,决不能由私人办,更不能让外国新闻媒体加入搞竞争。 4.要各新闻媒体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好人好事,法律法规,防骗知识,健康知识及科教类节目为主,戏曲歌曲音乐等娱乐节目为辅。其中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现在好多人犯法被惩处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为什么会得病,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会有人去干违纪犯法的事了。如果人知道怎样能保持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人去做有害身体健康的事了,国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员及建那么多监狱和不用那么医护人员及建那么多医院了。若加上招聘和房产信息更好,能使外出人员尽快找到工作和住处,若想办法把广播电视办成以科教为主就更好了,广播电视台把清华北大那些高校名师的教学课程制作在广播电视里播放 [直播也好],不但使学生在家听广播看电视就能学习,而且还能使人人都能享受高校名师的教育。

   最后,我建议中国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压不了正的,怕什么?有正义的心还要有正义的胆才行。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

   当今世界,互联网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中国已成为网络大国,但还不是网络强国,在网络安全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网络安全是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压不了正的。怕什么?有正义的心还要有正义的胆才行。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

   中国已有6亿多网民,是美国总人口的两倍,中国人的生活在加速互联网化。网络涉及人们的种种需求,安全需求真实而迫切。互联网上不光有“言论自由”的问题,打击网络非法入侵破坏、窃取网民个人信息、网络盗窃、网络诈骗和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等多发性网络违法犯罪,还有网上暴恐、涉黄涉赌等,才是互联网事务的轴心。互联网上有多元言论,同时也有行为禁忌,大多数人,包括多数异见人士是能够甄别这当中分寸的。因为说话犯法,惹出麻烦,这是任何社会都需有的警惕。另一方面,把大家的嘴都封住,这决非《网络安全法(草案)》和设“网安警务室”的初衷。偏要较“什么是言论自由”这个真,这在今天的中国挺没意思的。这不是个理论问题,它是社会治理不断优化的实践过程。要让人们说话尽可能自由,同时又不侵蚀、冲击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当一个人说了违法言论时,他自己的直觉和周围的提醒应能形成足够强烈的警示。

   我认为;良好的网络平台应该是宣扬正能量谴责负能量,不应该只有负能量没有正能量,比如象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为了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治不好不收费,这么好的举措,无一网络媒体给于报道。而那些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一打开网就可以看见。中国应该建设一个使人不敢胡言乱语的制度,要理直气壮地公开实行网络实名制,不要目前的暗中网络实名制,公权力要查出发布者是十分容易的,而个人要查出发布者是十分困难的,导致一些人无所顾忌地胡言乱语散布谣言,无端攻击他人谩骂侮辱他人。并进行普法宣传,使人人都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胡说乱语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意识。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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